2015年北京平谷区人社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5-02-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北京平谷区人社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个事业单位22个岗位参与招聘。北京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8:30至3月4日下午17:00。
  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平谷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平人社发〔2011〕120号)文件精神,结合平谷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计划于2015年2月至4月统一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涉及平谷区19个事业单位的22个岗位(详见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北京市城镇居民户口;
  4、具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笔试(包括公共笔试和部分岗位的专业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招聘工作遵循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5年2月9日起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jrbj.gov.cn)和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同时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上午8:30至3月4日下午17:00。
  2、报名网址 http://renshi.bjpg.gov.cn/
  3月16日上午9:00后,考生可到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3、年龄计算方法为:年龄=2015年-出生年。
  4、招聘单位相关人员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违反此条规定者取消本次招聘资格。
  6、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并列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得在平谷区内报考。
  (三)笔试
  公共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科目是针对申报事业单位管理岗和专业技术岗的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基本能力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四项能力为考察重点。
  3、笔试形式:采取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客观题部分须在机读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须在答题纸上作答。
  4、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查询,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专业考试:
  公共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不组织专业考试的岗位,按照公共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员,如最后一名进入复审的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中的主观题成绩确定名次;组织专业考试的岗位,公共笔试和专业考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的总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员,如总成绩分数相同,则以专业考试成绩确定名次;报名时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的平均成绩。
  2、笔试结束后,考生可到平谷人才信息网(http://www.bjpgrc.com)查询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3、各招聘单位相关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须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
  5、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岗位,按照通过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六)公示、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北京市平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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