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北京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招聘225名辅警公告

2014-12-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北京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beijing)获悉,2014年北京公安局石景山分局招聘辅警225名。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12月26日下午16:00。报名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大厅。
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2014年度辅警人员招聘公告
  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公安队伍建设需要,经石景山区政府批准,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面向社会公开聘用225名辅警人员。辅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考试,确定聘用的辅警人员与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的一线执法岗位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方式
  辅警人员招考按照“一次报名,两次考试”的方式组织实施,即辅警人员招考按照本公告组织报名后,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心理测试两次考试。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或在北京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非京籍人员;
  (四)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并通过心理测试;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辅警人员的体检;
  (七)具有普通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八)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22日至1996年12月22日出生);
  (九)具备拟担任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十)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的记录,并能够按照时限要求通过政审且政审合格。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共计225人,共设视频监控、信息管理和巡逻防控三类6个岗位(详见《招聘简章》)。
  (一)视频监控类2个岗位: 视频监控(一)、(二)岗位。
  (二)信息核录类2个岗位:信息采集、信息录入岗位。
  (三)巡逻防控类2个岗位:处突车巡控、警务站巡控岗位。
  四、考试报名办法
  (一)招聘岗位查询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225名辅警人员的工作单位、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资格条件等,详见《招聘简章》。从2014年12月17日上午10:00开始可通过首都之窗石景山信息网(http://www.bjsjs.gov.cn /),在通知公告\招聘栏目中进行查询。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进行。考试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22日上午9:00至12月26日下午16:00。报名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大厅。
  2. 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非京籍人员,需同时提供在京连续居住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开具的正式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详见《招聘简章》)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考,进行资格审查。
  3.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4.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提供信息错误、不全、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5.现场报名后,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环节。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将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分辨率为宽400×高533),于通过审查后的第二天12时前发送到所报考单位的电子邮箱(地址:smadyyu@126.com)中,文件名为“报考职位+姓名+身份证号”。
  五、面试环节要求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不指定复习范围和教材,主要考核报考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要的综合能力素质。
  (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面试名单以石景山分局政治处电话通知为准。
  (三)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并按要求佩戴分局政治处制发的测试证。
  六、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环节要求
  (一)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以实际招聘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的人员名单。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一一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的,即被淘汰。
  (二)根据招聘人数,对心理测试、体检和政审结果均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招聘人选,与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派遣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相关辅警岗位上工作,试用期为2个月。
  (三)在各招聘环节中,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七、薪酬标准
  详见《招聘简章》。
  附件1:招聘简章
  政策咨询电话:88788017、88788021。
  特此公告。
  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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