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1 11:28
湖北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需要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证明,学院盖章的在读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是否可以?
你好,对尚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2017年高校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可取得的证书的证明,但考生必须承诺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感谢你对湖北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2017-06-01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