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3 15:51
你好,已签署就业协议的应届生属于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应该不具备报考资格。但《公告》中关于应届生档案、户口及组织关系的保留方式,让符合此条件并已签署就业协议的应届生,通过办理解除就业协议的方式就可以该身份参加国考。感谢你对福建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2015-10-13 1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