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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2012年湖北省大专毕业生,能参加四川成都的公务员考试吗?

2013-02-22 08:48

还需要什么条件吗?

您好,2011年四川公务员的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如下:
    (一)招考对象: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1年3月25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75年3月25日—1993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0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请以最新公告为准,感谢您对国家公务员网的关注和支持!

2013-02-22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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