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

2013-03-1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anhui/)现将201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及答案公布如下:

  201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解析(A卷和B卷)

  2010年安徽公务员考试申论真题解析(A卷)

  满分:100分 时限:15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要求作答。
  2.本试题由给定资料与作答要求两部分构成。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阅读给定资料参考时限为40分钟,作答参考时限为110分钟。满分100分。
  3.答题前,考生应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用2B铅笔将准考证号所选项涂黑。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规定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的作答无效。
  4.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试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留在桌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
  5.本试题属于国家绝密级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抄录、复制题本内容,不得截留或藏匿题本。凡违反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给定资料
  一、与第一代(或称“老一代”)农民工、第二代农民工(指新生代 农民工中的“80后”群体)相比较,解决第三代农民工(指新生代农民工中的“90后”群体)的问题,最关键的问题(突出的难点)是什么?你作出这一判断的 依据(理由)是什么?请根据【给定资料一】和【给定资料二】,以最简单的语言作答(第一问不超过5个字,第二问不超过200字)。(16分)
  解析:此题为比较分析类试题。作答第一问需要在对材料进行全面阅读理解的基础上,通过对三代农民工问题的比较分析,指出解决第三代农民工问题的最关键问 题;作答第二问,对自己指出的问题为何是关键问题进行原因分析。需要考生注意的是:要求根据【给定资料一】和【给定资料二】,可知主要从这两个材料进行作 答;第一问不超过5个字,需要考生能够站在一定高度,用高度凝练的语言进行概括;原因分析可使用内外因分析法。
  参考答案:
  发展型生存是解决第三代农民工问题的关键。首先,从第三代农民工自身来讲,有一定文化,对土地感情不深,强烈认同并追求城市生活方式,有一定的平等民主意 识,向往发展型生存;其次,从外部因素来讲,当前城市发展还不能解决数量庞大的第三代农民工的户籍问题及与户籍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一系列问 题,同时当前农村建设还不能满足第三代农民工的各种需求,对其吸引力还不够,因此发展型生存是解决第三代农民工问题的关键。
  二、 请根据【给定资料四】,并联系其他给定资料,分别扼要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高和新型犯罪多发的原因。(250字以内,不必展开论述)(11分)
  解析:本题是分析加概括题型,要求考生“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高和新型犯罪多发的原因”,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概括归纳的能力。需要注意的是:材料中有 较多句子阐述原因,可直接概括出来;题干中要求“分别扼要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高和新型犯罪多发的原因”,显然需要分开作答,其一是“分析新生代农民工 犯罪率高的原因”,其二是“新生代农民工新型犯罪多发的原因”;要求“根据【给定资料四】,并联系其他给定资料”,可知主要通过阅读【给定资料四】进行作 答,同时还要结合其他材料。
  参考答案:
  新生代农民工犯罪率高的原因主要有:
  第 一,他们对工作挑剔,不仅要求较高待遇,还追求工作之外的自我生活空间。
  第二,他们年轻、阅历浅,不愿吃苦又想过上好日子,在诱 惑面前易引发犯罪。
  第三,他们有一定的维权意识,但由于各种原因其合法权益在现实中得不到维护和保障。
  新 生代农民工新型犯罪多发的原因主要有:
  第一,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等新型犯罪被他们当做发财捷径。
  第二, 多元化价值观和文化冲突致使他们失去了原有规范的束缚。
  第三,较高的物质期望和现实因素的限制之间的矛盾导致他们极易偏离道德规 范和社会行为准则2
  三、围绕本期《新闻1+1》的标题“我们要进城”(可理解为“让新生代农民工进城”),用自己的语言,为【给定资料 二】的内容写个提要。(字数控制在400字以内;要求中心明确、思路清晰,语言顺畅。)(23分)
  解析:本题是公文型加概括 型题目,考查考生概括问题和公文写作知识。题干要求“围绕本期《新闻1+1》的标题‘我们要进城’,用自己的语言,为【给定资料二】的内容写个提要”,可 知是为新闻写提要,实质上就是写内容提要,相当于概括新闻的主要内容。作答本题主要通过对【给定资料二】进行阅读概括来进行,将【给定资料二】的主要内容 概括出来即可。对于新闻提要这种公文,有多种类型和写作思路,对于本题来讲,适宜以全面概括的思路进行,可用凝练的语言,将新闻的主要信息和观点概括出 来。
  参考答案:
  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新生代农民工”,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他们多出生于 改革之后的80年代、90年代,对城市不遥远,几乎不会种地,有一定文化,对公平有较高期待,认同并追求城市生活方式。
  当前新生 代农民工的生活存在一系列困境:对农村不那么依恋,但进入城市又存在各种门槛;虽然通过辛勤劳动享受了都市生活的便利,但受到子女教育成长问题的困扰;一 方面有一定的平等、维权意识,对时代有着自己独特的看法,希望融入城市生活,另一方面横亘在城乡之间的户籍障碍及与此相关的各种政策体制阻碍了其生存和发 展。
  要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一是关注农民工进城如何给他们公平的待遇,二是如何在农村对其产生吸引力。一方面城市要有公平的政 策和待遇,并做出体制上的改变,改变农民工城市生活中的状态;另一方面农村也要有公平的政策和待遇,要在农村发展新型农业、养殖业等,利用科学技术致富, 增加农村的吸引力,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回农村创业。
  四、请以【给定资料三】所列举的事例为基本素材, 联系其他给定资料,撰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微型调查报告。(50分)
  写作要求:
  1.做到有序有议, 观点与材料相结合;切忌只是罗列事例、堆砌材料。
  2.文章标题自己控制:正文应有简洁的序言和结语,主体按“价值观”、“择业 观”、“生活观”三方面内容分成三个部分,并自拟小标题。(示例:“价值观: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要善 于对给定资料中无序的事例按材料的性质进行归类,以便合理安排主体部分的内容;给定资料中有的事例只提供一些信息,需用自己的语言重新组织,有的过长的事 例需要压缩,以适应篇幅的限制。
  4.书写工整,不得在卷面上透露或暗示考生姓名、单位等违规信息。
  写作思路:本题是公文写作题,题干要求“以【给定资料三】所列举的实例为基本素材写一篇调查报告”,考查考生公文写作知识。考生首先需要了解调查报告这种 公文的基本内容包含哪些方面,并掌握调查报告的公文格式。本题对考生的写作方向有比较明确的指示:一是以【给定资料三】所列举的事例为基本素材;二是要对 给定资料中的事例进行归类概括;三是正文要有简介的序言和结语,主体按照“价值观”、“择业观”、“生活观”三方面的内容分成三个部分,并自拟小标题。且 标题有相应示例“价值观: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综合分析之后可见本题难度相对较大,相当于写三篇小作文。考生在写作时,不要仅限于 【给定资料三】,还要联系其他给定资料,要善于运用给定资料中的事例和数据来阐述和论证自己的观点。
  该调查报告可分为两个部分展开:
  第一部分:标题。总标题可拟成“关于新生代农民工价值观、择业观、生活观的调查报告”。
  第二部分: 正文。正文分序言、主体、结语三部分。
  序言:写明调查的意义目的所在,交代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现实状况、突出问题,进而提出主 要观点。
  主体: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拟三个小标题:“价值观: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择业观:关注精神需要的 满足,扩展自身发展空间”、“生活观:向往城市生活的怀抱,建构都市幸福生活”,按照三个小标题将内容分为三个方面分别进行阐述,要注意结合材料,善于运 用材料中的相关事例来论证自己的观点和结论。
  结语: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从材料中找出可行的对策,并联系实际进行完善和扩展。最后总 结全文的主要观点,进一步深化主题,展望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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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

  《申论》试卷(B)

  满分:100分 时限:120分钟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30分钟,作答9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然后根据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给定资料一】
  零负团费是旅游商“发明”的一种经营方式,近年来却快速在我国旅游市场蔓延。
  1988年,我国首批开放公民自费前往新马泰港澳旅游;而在1995年左右,泰国游便开始出现零负团费,并很快波及到了新马两国;为杜绝“零团费”这一不正常的旅游市场现象,2000年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在昆明举行了四国联合的治理地区旅游市场部长级会议,就维护我国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达成了相关协议。
  2004年9月,欧洲游向我国开放,首发团就有旅行社采取了零负团费的做法,例如导游“自费”50%,个人往返欧洲机票的费用作为“买团”的人头费。海南大量出现零负团费始于2003年下半年;到2004年底,云南游已发展到1700元可以“北京-昆明大理丽江6日双飞”的程度;2005年,华东五市游、九寨沟成都游也频繁出现了这一模式。
  所谓零负团费接团,就是旅行社在接外地组团社的游客团队时,分文不赚只收成本价,甚至低于成本价收客。“零负团费”的本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在“零团费”运行模式下,客源地组团社不付给目的地地接社任何资金,只输送客源。在这种模式中,游客的基本旅游消费,以及地接社的折旧费、利润、税金、导游服务费等都来自于导游所交的“高人头费”和旅游服务供应商的“签单”;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主,导游人头费为辅;地接社和导游的“回扣”项目多。
  在“负团费”运行模式下,目的地地接社不仅不向组团社收取任何接待费用,反而向组团社“买团”。地接社的运营费用以导游人头费为主,购物和自费活动佣金为辅;游客必须花费一定数额的指定消费项目费用。风味餐馆、偏僻宾馆、观光缆车、上岛游船、出租车司机、低劣景点、购物商店、特种演艺厅等自费场所的旅游服务供应商为了保证客源,只得将大部分营业收入都“返还”给地接社和导游,陷入了低价经营循环中,而游客则陷入高价陷阱。如海南的地接社导游在带团前要先交6000元的押金给旅行社,地方导游真正成了“鱼鹰”、“刀手”,陷入了高压力带团的境地,服务意识全无,整个人的心灵和行为都被扭曲。
  为促进我国旅游市场规范有序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和氛围,全国各旅游景区景点对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工作进行督查。
  【给定资料二】
  “零负团费”虽然在报名时曾给过游客短暂的惊喜,但在整个旅游过程中带给游客的是重重“陷阱”:降低餐标(吃不到当地特色餐);降低住宿标准(能住郊区不住城里,能住乡下不住郊区);更改行程、擅自增加自费景点;导游变成导购,听不到应有的旅游介绍;延长购物时间,缩短景点参观时间;把游客渴望参观的著名景点列为自费……不仅如此,如果游客拒绝参加自费项目还可能被导游甩团。
  笔者采访了解到,“零负团费”很难界定,它大量以“低价团”形式出现,甚至包装成“特价团”、“节后超值团”等形式。但低价是对消费者最有吸引力的字眼。低价团只要有市场,就会有“逐利”的经营者跟进,这是“零负团费”无法斩草除根的一大原因。
  近几年,旅游业界也尝试推出“品质之旅”、“诚信之旅”、“纯玩团”来突破低价重围。但“品质团”却在夹缝中艰难生存。一位大旅行社总经理无奈地告诉笔者,“我们的泰国游品质团价格比普通团高出800元,游客问的多报的少,需要几家社联合在一起才凑够一个‘品质团’。”另一家大旅行社也表示,“品质团”在他们的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仍然很小,部分低价盛行的线路,目前根本无法推行“品质团”。
  【给定资料三】
  3月21日晚,由昆明风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组团“单飞海南北海7日游”的云南曲靖市169名农民,因在海南、北海期间拒绝参加“自费游项目”,被导游在北海、南宁两地“甩团”,北海市旅游质监部门连夜协调,促使这起涉及3省(自治区)的事件得到解决,游客于3月22日踏上归途。
  在3月21日发生169名云南游客分别在广西北海、南宁被“甩团”事件后,北海市旅游质监部门初步查明,“3·21甩团事件”与旅行社下属的门市部交接团不规范有关,市政府25日决定对全市旅游行业进行整顿;北海市旅游质监所25日也向全市旅行社发出通报。
  家住沈阳市东陵区的王小姐非常渴望体验海南岛之旅,可让她意想不到的是,难得的一周假期,自己不但没有欣赏到什么风光,反而惹了一肚子气。
  王小姐的遭遇并不少见,很多出门旅游的人都碰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些旅行团为了弥补低团费带来的损失,没完没了地带游客进店购物,给景点预留时间远少于购物时间,让游客的行程品质大打折扣。一些片面追求价格便宜的消费者,由于不了解旅游行业的“潜规则”,陷入了旅行社的“零团费”陷阱,好像省了旅游的费用,但是旅游也变成了购物。
  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区路线不熟悉,只是盲目听从导游引导。但部分旅行社将某些旅游内容省去,减少开支,消费者却浑然不知。还有的旅行社通过模糊化报景点,让消费者听上去感觉景点不少,价格也就随之增长了,实际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在汽车上路过而已,根本没有让游客停留下来仔细游览的时间。
  韩国一些旅行社以超低团费甚至“零团费”为诱饵吸引中国游客到韩国旅游,之后诱使他们购买高价商品以赚取回扣。针对这种情况,韩国有关部门近日决定集中整治。
  据韩联社6日报道,韩国一些小旅行社同中国旅行社联手推出价格仅相当于往返机票的超低价韩国游团费,韩国旅行社接团时几乎不收取任何费用,但在中国游客来韩后,通过强制购物和诱使游客购买高价商品,赚取高额回扣。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联手韩国观光公社等机构,调查了6家专门接待中国游客的旅行社以及中国游客相对较多的5家人参销售中心。据调查,一些人参产品售价25万韩元(1美元约合1230韩元),回扣金额竟高达15万韩元。
  韩国文化体育观光部认为,这些不法行为导致韩国国家形象受损,同时影响对中国客源的长期开发。除通过行业自律条例加以遏制外,还将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旅行社取消经营资格。
  旅游餐饮质量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实际旅游中,有部分游客的就餐费用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甚至出现部分餐费被旅行社“私吞”的情况。
  2006年10月,香港就曾发生过因为内地游客购物不足,“零团费”团当街甩客。内地赴港游因此冷了一段时间,直到香港推出“优质诚信香港游”,才逐渐恢复了人气,只是“零团费”问题仍然未解决。
  “零团费”与“黑店”其实是共生的。近日香港两位导游现身说法,认为“宰客”不等于“零团费”,也有高价被宰的“冤大头”。但是“零团费”必然“宰客”,则是不争的事实。商家无利不往,“零团费”不是“无团费”,只是从卖货的利润中分出旅游费而已,羊毛依然出在羊身上。动辄上千元的旅游费差价,要靠卖多少商品才能平衡?因此,自然会有“黑店”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赚取暴利。
  降价至“零团费”,是旅行社低价竞争的结果,需要有关部门对旅游业加强监督管理,与此同时,也与内地旅游业成长时间不长、内地游客不够成熟有关。一方面,因为信息不对称,游客容易受骗;另一方面,很多“零团费”团明确告知需要购物弥补团费,游客仍然以为便宜即好,食饵上钩。“零团费”是国内旅游的怪现象,不仅香港游,其它地方甚至京郊也有类似推销——不用交任何费用,带你到京郊某旅游景点兼养蜂场一游,自然你需要在养蜂场购买不少商品。
  内地游客成熟需要时间,香港旅游业却不能好整以暇,因为“零团费”对香港旅游业是饮鸩止渴。近年来,内地游客已占据到香港旅游人次的半壁江山。对内地游客来说,香港旅游的吸引力不是风光名胜,而是“购物天堂”,不少内地游客赴港就是为了购物。“零团费”恰恰做的是购物文章,毁损的是香港旅游的特色,对香港旅游极具杀伤力。因此,消除“零团费”,可能会暂时减少香港旅游业的业绩,但是,如果任“零团费”存在下去,损害的却是香港旅游的核心竞争力——“购物天堂”的美誉。
  【给定资料四】
  日前,国内第一个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导游、海南的李静娜因癌症晚期在工作岗位上病倒了,但躺在病床的李静娜却面临着一个新尴尬:做了12年导游的她没有单位为其购买社保。
  李静娜的境遇引来海南众多导游的同情,更有导游再次通过网络曝光海南导游无基本工资、无基本福利、无明确规定的劳动报酬,戏称自己是“三无人员”的导游们只能依靠宰客生存、致富。
  而揭导游“疮疤”最不留情的要数导游周志雄。前不久,他的题为《大爆料:海南导游操作内幕大全》的系列帖子将海南导游再一次推上风口浪尖。
  一时间,关于海南导游“是骗子”、“太黑”的指责声不断。“这都是被逼的,零负团费压得导游喘不过气来,导致海南整个旅游产业的畸形。”曾任海南导游工会主席的老陈道出了其中的无奈:欺客宰客等不良现象都和导游有关,而根子却不在导游。
  海南导游工会的老陈认为,旅行社为了争取到更多客源,只能低价竞争,降价,一直降到成本以下。牺牲的这部分就是本应给导游的工资、养老保险等保障。旅行社把压力都转嫁到导游身上,使导游的最大压力不是如何提供更好的导游服务,而是如何“填坑”(导游行话,由于旅行社零负团费接团,导游要先垫付不够的团费),如何减少整个团队的成本。
  “海南旅游的畸形发展,都是零负团费惹的祸。除了拼命带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外,导游别无选择。”老陈告诉记者,不只是海南存在这种情况,只要是廉价游,无论境内境外都有着同样的情况。
  “海南不‘填坑’的团不到20%,一般导游出团前都要交给旅行社5000元左右的押金,一部分是向旅行社交纳的人头费、地接费,一部分是旅行社防止导游违规操作的罚款。即使顺利把团送走,旅行社不按时退还押金的事也常发生。”《大爆料:海南导游操作内幕大全》帖子的作者周志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周志雄说,导游出团前就已经垫付了几千元的团费,他们能不想方设法把这些钱从游客的口袋“挤”出来吗?他整个带团过程中就想着,这趟会不会赔,该用什么方法、技巧才能让游客去购物点,才能让游客“加点”(指增加自费旅游项目)。老导游有时候都应付不过来,新导游更是不行,他们的精力都放在了如何“捞钱”上面,服务质量肯定会下降。
  “零负团费,从一开始就把游客和导游逼到了一个不正常的关系上,必然会出现导游欺骗、诱导、迷惑游客消费、‘加点’等不良现象,不这样导游不仅白干,而且有可能亏本。”徐导游表示,明知是“填坑”团也要接,你不接,旅行社不仅要从押金里扣罚款,还可以让你以后几乎没团可接,要接只有“填坑”团,因此导游只有抱着碰运气的心理接团。
  长期接国外团的徐导游认为,海南应该向日本旅游界学习,在所有出境游中日本的价格一直很高,日本地接社在报价时始终把导游的收入包含在团费内,因为他们相信自己的旅游优势。事实也证明游客没有因为高团费而不去日本旅游。海南旅游资源的优势十分明显,地接社完全有理由相信高价团同样会有人来,可大家却没有这个信心,只知道一味压价。
  徐导游说,如果海南导游能像日本导游那样有了收入保障,自然不会强制消费,游客的利益便会得到保证,出游乐趣也明显增多。保护了导游的利益就等于保护游客的利益,也就保护了旅游行业的利益。
  据了解,1989年中国青年报曾经做过一个调查,导游的社会地位排第9;10年后,导游的社会地位排第59;现在,导游这个职业根本排不上号。
  在海南,导游们戏称自己为三无人员,无基本工资、无基本福利、无明确规定的劳动报酬。
  海南的星级酒店评定严重缩水,好的景点和好的项目都要自费,团餐标准低。这些全岛的普遍现象不只是导游造成的,主要原因是管理缺位,旅行社操作不规范,不能只是一味地指责导游。选择品质线路,不选低价团,导游的收入得到保障,游客的出游乐趣也就能得到保障。
  【给定资料五】
  1.为净化合肥旅游市场,为上海世博会和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召开期间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旅游环境,合肥市旅游局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理整顿“零负团费”专项行动。此次“零负团费”专项整治行动从2010年3月开始,到2010年底结束,为期10个月,重点治理“海南”游、“杭州、乌镇”游和“昆明”游、“大连”游、“香港、澳门”游等“零负团费”现象较为严重的旅游线路。
  此次“零负团费”专项整治行动也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开展的全国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实施合肥市2010年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深化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希望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使“零负团费”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有效抑制,促进合肥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基本实现诚实守信经营,理智明白消费。
  2.“零负团费”游香港引起的负面效应,已在香港旅游界和社会各界产生了强烈反响,并给香港的旅游形象带来冲击。12月21日,港深旅游部门联合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启动“优质诚信香港游”活动。并签订一系列协议联合遏制香港游“零负团费”的不正当竞争。
  【给定资料六】
  据广东吴先生反映,他在看到某旅行社“华东五市六天双飞”仅要799元的广告后,非常心动,报名后却发现,该价格并未包含机场建设税等费用,还要客人掏水乡周庄、灵山大佛等所谓“必游自费”项目的钱,各项费用加起来起码要1299元,比广告上的报价多出500多元。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负责人介绍,“华东五市六天双飞”的成本团队价最少也要1300元,因此,就算是1299元,也算是“零负团费”。
  【给定资料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一条 经营者不得以排挤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广东省日前出台了《广东省物价局旅游价格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从2008年3月1日起,正式叫停“零团费”旅游项目。
  《办法》对旅行团的收费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办法》明确旅游价格必须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旅游经营者应当在经营场所或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对旅游价格予以公开明示,不得在明码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旅游服务中的交通、游览参观点门票、代办证照等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应当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办法》要求,如果遇到非统一办理的旅游服务及项目,旅行社应当以旅游者自愿为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而旅游中需增加服务或遇特殊原因需变更行程和旅游价格的,必须事先征得旅游者的同意。旅游经营者必须兑现明码标价公示和旅游合同中的各项旅游价格和服务承诺。
  《办法》同时明确规定,旅行社不得使用虚假、模糊、使人误解的价格标识和标价内容误导旅游者,同时不得采取不正当的价格行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或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昨日,记者走访了广州多家旅行社,发现仍有小旅行社在推出“零团费”项目。
  据广东省旅游质监所的有关专家介绍,广州目前的“零团费”情况还是比较少见,但是也不排除有个别旅行社的不法行为。有些小规模的旅行社,由于客流量不足,为了能够吸引更多的游客,只能通过“零团费”、低价来招揽顾客,但是旅行社要持续下去,就要有盈利,所以羊毛出在羊身上,旅行社就会把游客送到购物点购物,收取回扣,或者强行收取小费,往往这样一趟下来,游客付出的成本,比报正规团还要贵。
  三、作答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一)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用简洁的文字揭示“零团费”旅游的实质及其造成的主要危害。(不超过150字)(18分)
  (二)阅读【给定资料三】,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从三个方面分别用一句话归纳“零团费”旅游中设置的陷阱。(9分)
  (三)在【给定资料四】中,老陈认为:欺客、宰客等不良现象都和导游有关,而根子却不在导游,海南旅游的畸形发展,都是“零负团费”惹的祸。请对上述观点进行评述。
  要求:有理有据,逻辑严谨,分析恰当,不超过400字。(23分)
  (四)根据【给定资料三】中B市旅游局通报的事件和当前旅游业的相关情况,为积极响应B市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活动,请以B市某旅行社的名义向全市旅行社发出一份“倡议书”。(50分)
  写作注意事项:
  1.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
  2.主旨明确,针对性强;
  3.思路清晰,内容贴切;
  4.语言准确顺畅,书写工整,注意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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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公务员考试并不对外公布试题及答案,安徽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anhui/)提供答案仅供参考。

  2010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申论》试卷(B)

  参考答案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以下问题。
  (一)请仔细阅读给定资料,用简洁的文字揭示“零团费”旅游的实质及其造成的主要危害。(不超过150字)(18分)
  答案
  “零团费”旅游的实质是欺诈游客,非法牟利。
  主要危害:
  1.游客被频繁地带去购物,旅行品质大打折扣,消费者利益受损。
  2.供应商需付出相当的经营成本给地接社和导游,易陷入低价经营循环,游客则陷入高价陷阱。
  3.导游陷入高压力带团的境地,服务意识全无。
  4.“零团费”的不正当竞争方式,严重扰乱了旅游市场的秩序。
  (二)阅读【给定资料三】,在答题卡相应位置,从三个方面分别用一句话归纳“零团费”旅游中设置的陷阱。(9分)
  答案
  第一,游客被频繁带进商店,购物时间远远超过观赏景点的时间,使旅游变成了购物。
  第二,鉴于游客对景点的不熟悉,旅行社将部分旅游内容省去,以减少开支。
  第三,旅行社“私吞”游客的部分旅游餐费。
  (三)在【给定资料四】中,老陈认为:欺客、宰客等不良现象都和导游有关,而根子却不在导游,海南旅游的畸形发展,都是“零负团费”惹的祸。请对上述观点进行评述。
  要求:有理有据,逻辑严谨,分析恰当,不超过400字。(23分)
  答案
  零负团费旅游是导游欺客、宰客的根源。由于旅行社零负团费接团,导游要先垫付不够的团费,无形中就把财政压力都转嫁到导游身上,使导游的最大压力不是如何提供更好的导游服务,而是如何减少整个团队的成本,收回自己垫付的费用,所以除了拼命带购物点推销自费项目外,他们别无选择。零负团费旅游,从一开始就把游客和导游逼到了一个不正常的关系上,必然会出现导游欺骗、诱导、迷惑游客消费、‘加点’等不良现象,不采取这些措施,导游的经济收入将难以保障。
  零负团费旅游除了让导游陷入欺客、宰客的恶性循环外,更重要的是严重影响了旅游市场的正常发展,不只是海南,只要是廉价游,其本质和造成的后果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就是取消零团费旅游,保证导游的基本权利,使旅游市场回归正常,比如日本旅游的发展模式就值得借鉴。要注重保护导游的利益,只有导游利益得到了保证,游客和整个旅游业的利益才能得到真正保护。
  (四)根据【给定资料三】中B市旅游局通报的事件和当前旅游业的相关情况,为积极响应B市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活动,请以B市某旅行社的名义向全市旅行社发出一份“倡议书”。(50分)
  写作注意事项:
  1.篇幅控制在1000字左右;
  2.主旨明确,针对性强;
  3.思路清晰,内容贴切;
  4.语言准确顺畅,书写工整,注意格式。
  参考例文

  关于整治市内“零团费”现象的倡议书

  各位旅行社的同仁们: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依托有利的内外部综合环境条件,取得了极大的发展。呈现出旅行社数量日益增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收益不断增加的繁荣景象。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一些旅游企业加入旅游市场后,为争取更多的旅游资源,不惜以“零团费”的所谓“优惠”形式展开恶性竞争。在“优惠”的背后往往潜藏的是“低质”的旅游产品,既损害了游客的正当利益,也破坏了行业的形象,造成了一些游客对旅游行业的负面评价,这势必对我们全行业的发展前景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影响各旅游社的经济收益。为保护我们旅游行业的美誉,避免因一些违规企业败坏全行业的信誉,请各旅行社的同仁们携起手来共同抵制“零团费”的违规操作手段。为此,我们倡议:
  (一)各旅行社应严格遵守行政部门颁布的相关法规,积极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在经济领域内展开正当的竞争,拒绝使用损害游客利益的恶性竞争手段。
  (二)各旅行社应联合起来成立旅游行业协会,主动配合政府部门规范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积极组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自律活动,清除行业中的违规企业,维护全行业的信誉。
  (三)各旅行社应发布真实有效的宣传广告,旅游广告用语及经营项目名称不含虚假成分,不使用不实之词诱导消费者,同时严格履行旅游合同,实行旅游价格“透明制”,保证做到计划外自费项目内容公开、价格合理、选择自由,杜绝强迫交易。
  (四)各旅行社应积极倡导有益于旅游者身心健康和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旅游消费活动,提供健康的旅游产品,帮助旅游者依法理性维权,树立健康、文明、成熟的理性消费观念。
  (五)各大旅行社应与资信良好的供应商合作,主动拒绝“零团费”、“负团费”等低于成本的经营,并按时、足额地与供应商结清接待费用,决不拖欠团款或者变相地拒付、少付团款。各旅行社之间更应加强沟通,重约守法,维护组、接团市场秩序,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六)各旅行社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将导游、领队人员纳入合同制管理;保证所有从业人员都有相应资质,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广大顾客提供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
  旅游行业的全体同仁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以上承诺,自觉接受广大游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展示我市旅游业应有的诚信形象,共同营造一个健康的旅游市场。

  B市某旅行社
  201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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