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性安全教育进课堂别再羞答答了

2013-07-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据北京市多地法院、检察院近日提供的统计数据显示,儿童遭受性侵害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且被害人年龄呈现低龄化、受害次数高频化的特点。日前,新京报联合红枫妇女心理咨询中心发起的“全国儿童性安全知识教育状况调查”出炉,调查中93.1%的家长支持将“预防儿童性侵害”相关教育纳入学校正规教育体系。


  儿童节虽过,儿童权益保护却未为过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律师韩晶晶曾对近年来媒体报道的340个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案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显示:340个案件中,50个为校园性侵害案件,农村校园性侵害案高发,约占60%;侵害者以老师、校长居多,约占70%。可见,未成年人性侵事件,校园未必是重灾区,而安防措施再厉害,恐怕也防不住“老师、校长”这些“身边人”。就此而言,培养孩子的“防狼意识”尤为重要。


  眼下的两个现实,需要正视:一方面,据调查,儿童性侵害易发生的年龄是8-12岁,但其实从5岁开始,性侵害的危险就开始逐步增高。因此,性保护教育更该从幼儿开起。增强孩子在“性安全”上的主动防御能力,强过看得见的铜墙铁网。另一方面,中国社会“性教育”长期缺课,“性”始终是羞答答的“自修课目”。去年,央视搞了个“我从哪里来”的调查,网友调侃说“抽奖抽到的”、“充话费送的”,神回复的背后,确实充斥着性教育与生命教育匮乏的无厘头。这就造成一个尴尬的悖论:在事后惩戒上,声音很高很响亮,譬如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表示,最高法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该重判的坚决依法重判;但在事前预防上,却是牛栏关猫,客观上放任了风险的兑现概率。譬如《英国儿童十大宣言》里提及的“背心内裤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在中国的一些“大人”看来,仍是新鲜的“常识”。


  “性安全”是需要大大方方地进课堂了:一是学校等专业教育部门,有责任为孩子的“性安全”站好第一班岗。养成孩子“性安全”意识与能力,这是常识教育的题中之义。遗憾的是,眼下的学校性教育,要么是一片空白,要么是徒有虚名,教材、师资、课时等都难以得到保障,连成为辅助性“校本课程”的机会都不多。另一方面,“性安全”教育缺乏一种联动配套的大环境。学校怕羞、家长怕丑、社会不愿操闲心,结果出事了也不能举一反三。好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有益的实践,譬如广州市妇联成立广州市巾帼社工中心并为全市范围内10周岁以下女童量身定制《宝贝,别害怕--女童防狼手册》,首批10000册读本编制工作即将完成,六月起将面向社区、家庭发放。这些潜移默化的教育,对于孩子“性安全”意识与能力的提高,大有裨益。


  归根究底,探讨“性安全”话题,还得先要大人解开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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