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昭通市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引进交通专业技术人才,切实缓解昭通市交通专业技术人才严重不足问题,经市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一批交通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昭通市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服从安排;
(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具备与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岗位相符的专业知识(以毕业证书的专业为准),2010年以来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市直7人,昭阳区1人,鲁甸县1人,威信县1人,永善县2人,水富县1人,共计13人。(招聘岗位详见招聘简章)
(二)招聘时间和招聘地点
1.第一场,6月30日报名,7月1日面试。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00—18:00面试。
地点: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3号楼一会议室。
2.第二场,7月2日上午9:00—12:00报名,下午15:00:00—18:00面试。
地点: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3号楼一会议室。
用人单位在第一场招聘中未招聘到初步拟聘人选,在招聘岗位还有空缺的情况下,开展第二场招聘;同时,考生在第一场招聘中未进入初步拟聘人选,可参加第二场招聘。如所有招聘岗位第一场已经招满,则第二场招聘工作取消。
(三)招聘有关事项
1.报名时,报名人员根据所学专业和岗位条件,每名考生每场招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岗位一经确定,一律不得更改。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的毕业生需有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二本证明)、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免冠照3张。
3.此次招聘不受报名人数限制,招聘单位根据报名考生参加所报单位的岗位进行面试,遴选出优胜者进入政审、体检。
(四)考试、考核、录用
1.面试。凡报名者须参加面试,面试按照面试方案采取“交谈、提问、实践操作”等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分不能低于70分,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遴选出优秀者进入政审、体检。所有面试成绩均予以公示,并在办理录聘用手续时报送市人社局。
2.组织政审。政审通过查阅毕业生档案,到毕业生所在系、班、学生处考察该生读书期间的表现。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作为意向性拟聘用人选。
3.组织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到市级及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体检严格按照现行《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
4.政审、体检均合格者,于7月15日以前将所有资料报市人社局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后办理有关录(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该生正式签定一年期聘用合同(试用),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在30日内送人社部门鉴证。
5.试用期满,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解聘手续。
三、招聘组织纪律
1.此次招聘程序中涉及的面试,按照昭通市的有关考务、考纪严格规范组织。
2.通知时效。整个招聘录用工作,在市交通运输局发出报名、考试、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整个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上级部门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若在报名、面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且3年内不准参加昭通市交通运输系统组织的招聘。
四、其他事项
1.整个引进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工作在昭通市招考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市县(区)交通运输、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录(聘)用手续。若出现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2.各市县(区)人社部门全程参与昭通市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相关工作,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3.已参加各类就业考试的人员可以参加本次考试,但对取得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公务员考试拟录用资格的人员,本次招聘均不再录(聘)用。
4.凡已录用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由人社部门取消聘用资格。
5.本公告由昭通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昭通市市县区交通运输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
201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