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是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8年成立的事业单位,隶属于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负责企业管理科学的探索总结,推广和传播企业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帮助和捉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承担上级交办的调研课题和任务。组织开展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的评选,参加劳动关系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
办公室
1
本科学历
汉语言文学
1、具有较强文字及公文写作能力,能熟练地草拟有关公文、简报、调研材料等文字性材料。
2、具有较深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实作能力,能熟练地运用计算机办公系统软件处理日常工作。
3、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能承担对外联系接待的事务。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26岁以下(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9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工人文化宫主楼10楼昆企协会议室(昆明市北京路105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公开招聘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诚信承诺书一份。
(3)应聘人员需出具本人的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本人简历、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一份。
(4)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联系人:邓建昆 联系电话:3140229
(二)报名要求:必须符合我办招聘简章要求的学历和能力方可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负责。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邓建昆 联系电话:3140229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等内容,参考用书为《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实用教程》
3、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按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以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方式、内容:操作和问答相结合。面试重点:考察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操作重点:计算机操作和办公软件应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邓建昆
联系电话:3140229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原件准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纪委第十纪工委:3161132
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3135910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3192326
昆明市企业管理协会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