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0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2年昆明市统计局计算站公开选调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精神,经研究同意,昆明市统计局计算站拟面向十四个县(市)、区统计系统,具有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管理人员1名。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
单位性质
选调人数
昆明市统计局计算站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管管理岗位1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事业单位人员,在十四个县(市)、区统计系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有大型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经验的人员中选调。并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热爱统计事业,在统计事业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4、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依法办事,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勤政为民;
6、具有全日制本科计算机类专业学历及学士学位;
7、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8、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9、在近三年的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中均被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
10、具有大型普查及数据处理能力;
11、身体健康。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发布公开选调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持相关证件报名;报名时需出示、出具的相关材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诚信承诺书一份;近期免冠半寸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个人信息);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同时携带由地、市级普查机构出具参加过大型普查数据处理的相关证明。
报名时间:2012年11 月5 日至11 月11 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昆明市统计局人事处(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21室)。
联系人:关学智 陈静林
咨询电话:0871—3108222 0871—3176846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昆明市统计局负责。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2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人数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领取准考证时间:11月14日至11月15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昆明市统计局人事处(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21室)。
1、笔试
(1)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计算机系统基础知识、计算机网络基础知识、MS SQLSERVER 数据库系统基础知识、SQL 查询语言的使用等。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成绩公示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笔试时间、地点:2012年11月16日上午9:00—11:00,昆明市统计局会议室(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17室)。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时间、地点:2012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昆明市统计局会议室(呈贡区行政中心春融东路3号楼117室)。
(3)面试方式、内容:进行实际操作。面试范围为数据处理软件用户创建、权限分配、数据处理软件查询功能的使用、数据处理软件汇总表的创建和使用、网络设备的配置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核、体检
1、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选调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果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2、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统计局及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选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3、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统计局(选调单位)取消其拟选调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1、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由市统计局党组(班子)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选调纪律
(一)严格按照选调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选调单位负责人及选调工作人员与选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夫妻关系的应回避。
(四)选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电话
昆明市统计局:3108222
昆明市委第五纪工委:3962776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3192326
附件:1、单位证明
2、报名登记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统计局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附件2昆明市统计局计算站公开选调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公开选调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