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2年下半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8-1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2年下半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批准,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到州委党校工作。为做好选调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决定从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在职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从事党校行政管理工作。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宪法》和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优良,热爱党校事业;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有财务工作经历并熟悉财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及工作满5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1月5日后出生);


  7、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调岗位


  办公室科员1名。


  (四)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地点


  报名者直接到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报名,领取或者网上自行下载《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按表中要求认真填写,于2012年12月12日前将报名表交红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五)报考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务职称证明材料和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内容为党的理论、《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公文写作与处理、财务等相关知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7日,州委党校综合楼二楼教室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它须知事项


  1、报考人员经领导小组资格审查,达5人以上方可开考。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选调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


  (八)保障措施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由有关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1、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和公选过程有序进行。


  2、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依纪办事。


  3、主动接受监督,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联系方式:中共红河州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电话:3649500 3649540


  附:《红河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


  2012年11月29日

 


  中共红河州委党校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照片 (   岁) 民    族   籍    贯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配偶姓名   配偶工作单位   学   历   毕业时间、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学   位   联系地址、邮编   报考岗位代码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主   要 学 习  、 工 作 简 历 发表科研成果                                                个人承诺 我已详细阅读了选调公告、岗位相关要求,确信符合选调条件及岗位要求。本人保证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填报失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报名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   单位                                                 年     月    日 审查   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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