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1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昆明市儿童医院201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两个办法的通知》(昆办通〔2008〕8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昆明市儿童医院将于2012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及条件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对象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全国范围内全额、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选调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上表;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五)试用期间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四、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信息港(www.kunming.cn)、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sj.km.gov.cn)、 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n)、昆明市儿童医院(www.etyy.cn)等网站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出示以下相关材料:
1、《昆明市儿童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昆明市儿童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1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医师证、医师注册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诚信承诺书一份;
5、近期半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1月4日--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昆明市西山区书林街28号 昆明市儿童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宋老师、赵老师、田老师;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昆明市儿童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准考证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与各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或专业测试)
1.笔试。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本学科专业知识。报名资格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需同时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
笔试成绩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儿童医院(www.et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或专业测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如有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但此岗位选调人数不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昆明市儿童医院根据应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确定的体检、考核人选将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儿童医院(www.et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体检
体检由昆明市儿童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及岗位特点确定。
体检合格后进入组织考核。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核
考核工作由昆明市卫生局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报考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报昆明市卫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及昆明市儿童医院(www.ety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邀请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选调资格。对违反选调纪律、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公开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2、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4、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5、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92326
昆明市卫生局人事处: 0871-63123241
昆明市监察局驻市卫生局监察室:0871-63123306
七、咨询方式
昆明市儿童医院人力资源部
电话:(0871)63148935或63169969-6637
联系人:宋老师、赵老师、田老师
八、本公告由昆明市儿童医院负责解释。
附:1、 《昆明市儿童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 《昆明市儿童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表》
3、 《昆明市儿童医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儿童医院
201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