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经个旧市人民政府同意,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州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人数:2人。
(二)岗位:个旧市劳动人事争议信访调解仲裁员。
(三)选调范围:面向全州行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通过公务员登记的在职在编人员。
三、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法学类专业优先。
(五)1978年2月1日后出生。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红河州户籍,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它不宜办理调动情况的。
四、选调方式
(一)选调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人员采取考察、面试等方式进行。
(二)报名方式:本人直接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户口册。
(三)资格审查。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考试前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对审查合格者,同时通知考试有关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州公务员局和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时间
2013年2月16日---2月28日
六、报名地点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个旧市五一路119号)。
电 话:2122422
联系人:陈建伟
七、纪律与监督
约请个旧市第二纪工委派人,对考察、面试过程进行监督。
报考人员如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个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