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2013年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13-08-0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淮北市2013年考录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

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公告


  根据《安徽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淮北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报考淮北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入围人员(名单附后),请于2013年6月6日至6月7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之间到淮北市人才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淮海路42号,市科技局院内)办理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手续。资格复审期间联系电话:0561—3036242、3198392。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由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录用满2年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每人缴纳面试费70元及报名时所用的同底1寸照片1张,办理面试确认手续。


  资格复审及面试确认手续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附件:淮北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职位笔试入围人员名单.xls                             

 

  市考录办


  201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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