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23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昆明市博物馆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博物馆是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成立于1997年9月,现有正式职工45人。总占地面积近20000平方米(约30亩),主要从事展览陈列、考古调查及发掘、文物保管、历史研究、文物利用及保护等工作。博物馆现有馆藏文物万余件,其中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48物件,三级文物379件。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招聘
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招聘条件
昆明市博物馆
财务管理
1
本科
及以上
会计学
有三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国民教育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3年4月18至4月20日
上午:9:30—11:30 下午:1:30—4: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拓东路93号昆明市博物馆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2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各1份。
(5)联系人:朱晓娟 联系电话:0871—63153256
(二)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往届生需带未就业情况证明;2013年毕业的学生未拿到毕业证的需在承诺书中做出承诺,保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如到时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昆明市博物馆负责,资格复审由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组织人事处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4月26日至27日到昆明市博物馆领取《准考证》。
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联系人:朱晓娟 联系电话:0871—63153256
3、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科目和范围为:会计实务和事业单位会计
4、考试时间:2013年5月3日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考试方式、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应具备的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晓娟 联系方式:0871—63153256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场,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如开考20分钟后到达的考生,则取消本科考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市博物馆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昆明市博物馆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昆明市博物馆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博物馆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博物馆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二纪工委:0871-63162279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组织人事处:0871-65317462
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纪检监察室:0871-63960006
昆明市博物馆
二〇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