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2013招聘公告

2013-07-2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


  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政府批准,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2名。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发〔2008〕80号)规定,按照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二○一三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3〕25号)要求,现将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资格条件、范围对象、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应聘人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医德医风;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护理岗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的范围。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

代码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岗位要求

备注

201301

临床医疗

14

临床医学

麻醉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

县第一人民医院13个、县中医院1个岗位

201302

护理岗位

14

护理学

助产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

县第一人民医院10个、屏山卫生院1个、九龙镇中心卫生院1个、皎平渡镇卫生院1个、则黑乡卫生院1个岗位

201303

中医医疗

5

中医学、针炙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或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35周岁以下。

 县第一人民医院2个、县中医院3个岗位

201304

医学影像

3

医学影像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县第一人民医院1个、中医院1个、县妇幼保健中心1个岗位

201305

公共卫生

2

预防医学

卫生检验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个岗位

201306

检验

1

医学检验

病理检验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县第一人民医院1个岗位

201307

药剂

1

药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县第一人民医院1个岗位

201308

基层临床医疗

9

临床医学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九龙镇中心卫生院1个、屏山卫生院2个、茂山镇卫生院1个,皎平渡镇卫生院1个、则黑乡卫生院2个、翠华镇中心卫生院2个岗位

201309

基层中医医疗

3

中医学、针炙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骨伤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35周岁以下。

九龙镇中心卫生院1个、茂山卫生院1个、屏山卫生1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3年 4月30 日上午10时至5月10日上午10:00。


  报考人员登录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采集照片(白底彩照,160×210像素)。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考生自行上网打印《禄劝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和承诺书。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审核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科负责。专业、学科设置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执行。每个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


  现场审核时间:2013年5月20日— 5月22日


  上午8:30至11:00 下午2:30至5:00


  现场审核地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科(五星路446号,电话0871—68914349)


  现场审核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3年毕业生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2013年禄劝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承诺书等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的考生(非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提供由国家规定的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材料。


  有医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提供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已通过上述两证考试,但尚未领取资格证书的,可提供由考点出具的证明或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现场审核注意事项:外地考生网上报名后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可提供复印件或传真件)。笔试时审核原件。


  根据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及滇发改费昆禄证字﹝2012﹞第014001号核准的收费标准,参加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考生交纳笔试费50元/人;面试费50元/人(仅进入面试人员交纳)。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2)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上午9:00至11:00


  考生于5月29日- 30日登陆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笔试地点按时参加考试(笔试时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6) 笔试成绩公示:笔试结束5日后,考生可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岗位分类排名,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2。如进入面试的人员自愿放弃面试的,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现场提问和具体实作操作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


  (4)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871-68914349)。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考生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电通信工具(如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等电子工具;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结束5日后,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卫生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者优先,如相应岗位执业资格仍然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


  (四)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在考核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者,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选岗和聘用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卫生人才网(www.kmwsrc.com.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考生按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岗位(具体选岗办法另行拟定),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招聘单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卫生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九、其他事项


  (一)自愿放弃面试、考核、体检资格


  1、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禄劝县卫生局人事科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考核。


  2、进入考核人员自愿放弃考核、体检资格的,须在考核名单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禄劝县卫生局人事科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从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下列情况,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须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3日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简章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十、招聘咨询电话: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人事科(禄劝县屏山镇五星路446号,电话0871—68914349,联系人:杨老师、刘老师。


  十一、监督电话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察局:0871-68999133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99550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局纪委办公室:0871-68912786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禄 劝 彝 族 苗 族 自 治 县  卫  生  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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