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7-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中共宣城市委党校2013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中共宣城市委党校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引进岗位计划
岗位 专业 引进人数 学历学位 年龄 备注 专业 技术岗位 哲学 1人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以下 财政全额拨款 事业编制 专业 技术岗位 金融 学类 1人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以下 财政全额拨款 事业编制 专业 技术岗位 马克思主义 理论类 1人 研究生学历 硕士及以上学位 35周岁 以下 财政全额拨款 事业编制
三、引进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校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获硕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哲学、金融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20日至 4月1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宣城市委党校办公室,地址:宣城市昭亭路市委党校办公楼二楼,电话:0563-2515635。
(二)报名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填写《宣城市委党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4、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资格。
五、资格审查
由宣城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进行具体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才数比例不得小于3∶1,若不足3∶1,由宣城市委党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六、面谈和试讲
面谈、试讲定于2013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主要考察应聘者职业倾向、个人素养、性格气质、理论功底等。试讲采取专题讲课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所引进岗位需掌握的专业知识、讲课能力和技巧等。
七、体检
体检人员按照试讲成绩的1:1确定。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则按照试讲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根据总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为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同时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九、公示方式和内容
考试、考察结果在宣城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7天。
十、聘用及待遇
被确定为引进对象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聘期为5年的聘用合同。享受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项待遇,外市聘用人员由宣城市委党校提供免费单身住宿。
十一、有关事宜
1、引进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563-3015839。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宣城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63—2515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