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公务员招考中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招录补充公告
一、职位和条件
特警特殊专业技能职位指武术、射击(狙击手)、排爆、突击职位(详见附件,原职位条件设置与本公告职位表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
报考武术职位的人员,须为教育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院校拳击、散打、跆拳道、摔跤、柔道、空手道等专业毕业生,或为上述专业的现役、退役运动员。
报考射击(狙击手)职位的人员,须为全日制体育运动学校射击专业毕业生;或为射击专业的现役、退役运动员;或为曾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服役两年以上,具有射击(狙击手)专长的退役士兵。
报考排爆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部队从事排爆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排爆专长的退役士兵;或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毕业生。
报考突击职位的人员,须为曾在海军陆战队、空军空降兵、陆军特种兵、武警反恐部队、公安现役部队从事反恐处突工作或具有侦察、空降、攀登、格斗、潜水等特种作战技能的退役士兵。
报考上述职位的考生,属退役士兵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团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属现(退)役运动员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考试
1、上述职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
2、专业技能加试科目:射击职位在面试前加试88式狙击步枪100米射击科目。每人10发子弹,卧姿射击,总环数达90环者视为合格,射击成绩达不到90环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加试成绩计算方式如下:100环为100分,99环为96分,98环为92分,97环为88分,96环为84分,95环为80分,94环为76分,93环为72分,92环为68分,91环为64分,90环为60分。加试由各市公安局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加试人选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0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因专业技能加试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3、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技能成绩按3:7合成考生第一阶段总成绩。第一阶段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照6:4合成总成绩。
安徽省公务员考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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