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anhui)现发布2014年安徽省三支一扶考核评优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重点谋划解决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就业服务问题,根据《安徽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发〔2012〕5号)和《转发中组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237号)要求,决定开展2014年“三支一扶”人员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推荐评优和期满就业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
各地“三支一扶”管理部门和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工作的意见》(皖人发〔2008〕53号),组织开展服务期满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要根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据实考核评价,并确定相应等次,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不予颁发服务期满证书,不予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一)期满考核
1.考核依据。各地要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被考核人整个服务期间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各地须于8月29日前完成本地区期满考核工作,并将考核情况录入信息系统。
3.考核结果。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统一颁发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各地须在省“三支一扶”办对考核情况审核后,在信息系统内生成证书并打印,于9月4日前将打印好的《证书》和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报送省“三支一扶”办。
4.证书发放。《证书》是“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凭证,是服务期满享受相关就业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地要高度重视,务必于9月12日前将《证书》发放给期满“三支一扶”人员。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工作参照期满考核工作开展,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工作情况为基础,对被考核人年度工作的总体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工作须于8月29日前完成,并将考核情况录入信息系统。
二、推荐评优工作
今年,我省将继续组织开展省级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表彰活动,请各市抓紧组织开展所属县(市、区)省级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人选推荐工作(名额分配见附件2),严格按照评选程序,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工作的严肃、认真、公平、公开和公正,真正把最优秀的人员推荐上来,并于9月4日前将《安徽省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表彰审批表》(附件3)及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报送省“三支一扶”办。
三、期满就业服务工作
期满就业率是“三支一扶”项目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各地要高度重视期满就业服务工作,及时调整 “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抓紧开展期满就业服务工作,尽快协调编制、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落实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简化程序直接聘用到基层事业单位等优惠政策,不得出现长期不予办理聘用、不予发放工资等现象。
联系人:黄吉
地 址:合肥市长江路333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邮 编:230061
电 话:0551-62663181(传真)
邮 箱:rsts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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