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马鞍山含山县清溪镇招聘村干部10人公告

2024-04-11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4年马鞍山含山县清溪镇招聘村干部1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4年马鞍山含山县清溪镇招聘村干部10人公告
 
  为适应清溪镇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含山县清溪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后备干部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吃苦耐劳,责任心强,热爱基层工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和遗传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人员;
 
  7.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4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写《清溪镇村级后备干部报名表》。
 
  3.报名地点
 
  清溪镇政府三楼组织办(303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镇组织办及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所填报内容及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进行面试,本次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本次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上限为10:1.若超过该比例,将首先采取比选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试人员按1:1.5比例开考,如报考人员不足,将按比例取消相应招聘人数。面试总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招聘组将提前以电话、短信方式告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人数,按照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参加。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可凭发票予以报销。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录用和待遇
 
  1.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
 
  2.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聘用人员服从清溪镇统筹安排工作岗位、地点。
 
  5.薪酬待遇:工资待遇参照现行的清溪镇后备干部标准执行。
 
  6.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用工单位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则,在该批次考试中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确定初选人员方法),每人只有一次递补机会。
 
  7.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可安排作为村“两委”成员培养,表现特别优秀的,作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培养。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报名咨询电话:(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 4371936(清溪镇组织办);
 
  3.监督举报电话:(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 4371683(清溪镇纪委);
 
  4.本公告由清溪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中共清溪镇委员会
 
  2024年4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ahhs.gov.cn/zwxx/rczp/80770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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