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池州石台县城区学校采取择优比选方式选调专任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2人,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 日-13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石台县2023年城区学校采取择优比选方式选调专任教师公告
根据城区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实际情况,经批准,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决定采取择优比选方式面向全县乡村小学(不含七里中心学校,下同)选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全面综合评价,择优录用。
(二)坚持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始终的原则。如在选调过程中或选调后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选调岗位计划12名(附件1:选调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报名资格条件
(一)品行端正、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2020年9月1日(含)前在我县乡村小学任教(任教经历限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幼儿教师、特岗教师、外县调入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的任教经历),且已办理入编手续的小学编制内教师;
(三)近3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试用期内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因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宣传动员
选调信息通过石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12 日-13日;
2.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
3.报名事项:采用现场报名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选调岗位,报名时须填写《石台县2023年选调城区学校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
由县教体局进行初审,经石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确定选调人员资格名单,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结束后,符合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需形成差额方可进行选调;未形成差额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公告。
2.选调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面试的命题及组织,由县人社局负责实施。
4、面试费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须交面试费每人80元。
(五)组织考察
根据各岗位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同分者,则按面试时所有评委的总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时所有评委总分相同的,采取其他方式确定最终考察人选,具体由石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面试时,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选调学科岗位计划数,设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场面试成绩平均分,才能作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形成材料,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因个人放弃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组的考察情况,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经石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将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核实后属实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人员取消资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行组织考察。
(七)调动
2023年9月1日前,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则先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只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依据),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岗位计划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根据《石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石编〔2022〕38号)规定,本次选调教师须在县直单位服务满3年后方可调出(含各类考试等)。
3.本公告由石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6027685、3295055
监督电话:6021059、6023829
石台县2023年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ahshitai.gov.cn/News/show/6508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