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23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16日12: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查从事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特别是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进行。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安徽事业单位课程!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安徽省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为建设一支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2023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6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大专及以上。其中,以大专学历报考的,仅限全日制公安与司法大类专业;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具有3年以上(截止2023年3月)我省检察机关工作经历的现有聘用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3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计算机速录技能;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回避关系的职位;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六)全省统一招聘的聘用制书记员入职不满3年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八)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二、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9:00至3月16日12:00。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
报考人员报名时,经短信验证码验证后,签署《安徽省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安徽省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报考人员免缴报名考试费。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3月17日12: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3月17日15:00前改报其他职位。
省、市两级检察院最低开考比例为3:1;基层检察院最低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因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者,可于3月18日9:00至12:00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省检察院及其派出院职位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省检察院组织实施。报考省辖市检察院及其所辖基层院的,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省辖市检察院组织实施。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3月29日至3月31日,报考人员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项目包括笔试、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由省检察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实施。考点均设置在各省辖市,具体地址见考生准考证。报考省检察院及其派出院职位的报考人员,在合肥市参加考试。
(一)笔试
2023年4月1日(周六)9:00进行。笔试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查从事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特别是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律基础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需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必要书写工具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考生可于4月中旬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选,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均可入围。
复审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报考人员须按照职位资格条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年龄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由所在检察院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对于2023年毕业但目前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3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者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省检察院负责本院及其派出院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各省辖市检察院负责本院及其所辖基层院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三)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速录技能,采取上机操作(看打)的形式,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参加人员为入围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60分以上的为合格,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面试。因职业技能测试不合格导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依序递补。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四)面试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工作具体事宜另行公告。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报考者面试成绩需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由省检察院和各省辖市检察院组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均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由省检察院和省辖市检察院组织考察组,参照安徽省公务员招录考察标准进行考察。
(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省检察院和各省辖市检察院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检察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进入面试但未入围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纳入招聘递补库。
(三)聘用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各招聘检察院按照省检察院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司法雇员序列进行规范管理。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6个月。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如已聘用人员在下一次全省统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之前,主动放弃聘用或被解聘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在递补库范围内按成绩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人选,由所缺额院提出,市检察院研究决定并报省检察院审批。
五、待遇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列入所在检察院年度预算予以统筹保障。
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县(区、县级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年平均工资水平,由用人检察院会同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合理确定。
聘用制书记员按四级十六档的单独序列管理,建立薪酬标准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薪酬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根据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变化情况进行定期调整,切实保障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稳定。
聘用制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权利。
六、咨询安排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安徽省检察机关2023年公开招聘书记员职位表》。
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96327(省检察院机关纪委)
0551-63696591(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技术咨询电话:报名过程中的电子照片制作及提交审核、准考证打印等技术问题,请拨打联系电话0551-63457903。
本公告由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