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马鞍山市含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3-02-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3年马鞍山市含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46人,报名时间:2月20日~2月24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含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含山县幼儿园教学工作发展需要,经研究同意,含山县2023年面向社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含山县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6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含山县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敬业精神;热爱儿童,有志于幼儿教育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扎实的理论知识与专业素养;
 
  2.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3.具有较好的沟通能力、动手能力、创新思维与亲和力,能合理科学地安排及组织幼儿一日活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2月8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8)县内公办幼儿园已在聘的编外幼儿教师;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考试总成绩合成、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月20日~2月2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和参加考试。
 
  2.报名地点:含山县教育局(含山县褒禅山路60号)五楼会议室。
 
  3.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经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近期正面同底一寸照片2张、填写《含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幼儿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做出诚信承诺。
 
  (1)属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在高校尚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4.报名费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殊困难家庭的报考人员(城镇家庭报考者提供“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家庭报考者提供由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或特困家庭卡),经审核确认后,可免缴考试费(入围面试的考生,亦同时免缴面试费用)。
 
  5.报考人数与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考生报名结束后,于2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两科合卷,总分为12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4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3月12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主动关注。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为确保应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于笔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异议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及时公布,并据此对原公布成绩进行更正。
 
  “服务基层项目”报考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可于笔试结束后,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携带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含山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原件的,不予加分。
 
  六、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在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布,请主动关注。
 
  七、考试总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时低分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含山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公示,时间7天。
 
  十、自主择岗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按照报考岗位组别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幼儿园。
 
  十一、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对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聘用及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不入含山县事业(幼儿园教师)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首聘期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2.本次招录的幼儿园教师,年人均薪酬待遇约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十三、其他
 
  (一)咨询电话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55-4958276
 
  含山县教育局人事股:0555-433287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5—4331996
 
 
  含山县教育局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8日
 
  文章来源:https://www.ahhs.gov.cn/xxgk/openness/detail/content/63e34d78886688e70d8b45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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