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望江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望江县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县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和县教育局职业教育中心各3个岗位,共6个岗位,从事管理或专业技术工作。
二、报名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教职工(局直属事业单位教职工不得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心健康;
(三)具有三年以上望江县在编在岗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9月30日);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五)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尚未达到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选调程序
选调共分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深入考察、优先选择岗位、审定公示、办理调动手续七个程序。
1、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angjiang.gov.cn/)、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8133?type=4&action=list)、望江县教育局信息公开网(http://www.wangjiang.gov.cn/public/column/19636906?type=4&action=list)等网站上统一发布。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以报考人员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为望江县教育局人力资源股(教育局三楼,电话7178083)。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开选调公告,确定自己属于选调对象范围并符合岗位条件之后,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经所在单位审核报名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附件1);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选调岗位计划数。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报名信息,县教育局要按岗位条件规定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由教育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按自动放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所有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和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与选调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考试
本次选调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岗位适应程度、个性特征、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素质,总分为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深入考察
根据岗位选调实际计划数,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学历高者、年龄长者依次优先。考察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对考察对象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5、优先选择岗位
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次),选择岗位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或不愿选择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
对选择岗位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6、审定公示
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望江县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网、望江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公示5天。
7、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调动的,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调入人员凡涉及到个人岗位、职称等有关问题,按岗位、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工作在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0556-5799077
县教育局:0556-7178083
2、监督电话
县纪委驻教育局监察室 0556-718906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wangjiang.gov.cn/public/19635638/20240196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