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徽滁州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选认公告(191人)

2022-08-05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2安徽滁州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选认公告(191人)已公布,报名时间为7月29日-8月10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2安徽滁州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选认公告(191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特派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稳就业促增收专题会议和省政府专题会议等精神,根据《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皖科农秘〔2022〕298号)等文件,决定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认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认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人数的,以面谈方式择优录取。面谈未录取的,可自愿选择在本市范围内进行调剂。
 
  二、岗位人数
 
  2022年,我市选认大学生科技特派员191名(见附件1),驻点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农业科技园区等,服务期1年。其中南谯区14人、琅琊区2人、天长市29人、明光市26人、来安县25人、全椒县20人、定远县44人、凤阳县31人。
 
  三、基本条件
 
  (一)选认对象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乡村的意愿;
 
  4.服从乡镇等入驻单位安排,履行相关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岗位职责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工作内容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等政策;
 
  (二)收集乡村科技需求,联系服务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基地,服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兼任所在乡镇、村(社区)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四)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以及县级科技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相关事项
 
  (一)选认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服务期间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障缴费年限,社会保障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二)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4000元(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乡镇和农业科技园区等,应帮助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解决食宿,费用自理。
 
  (三)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按照当地户籍政策迁至服务所在县;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入驻单位;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服务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或人才服务代理机构管理。
 
  (四)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满由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滁州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向所在高校通报并计入个人档案,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给予表扬。对工作不扎实、不履行协议要求的,及时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解除协议,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
 
  (五)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可同时享受岗位所在地大学生就业相关保障政策。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时间为7月29日-8月10日,请在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邮箱cxtjsd@163.com;所有报名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邮件以“职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且报名人数未超过岗位需求数的,将直接列入拟选认名单。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的,将由县(市、区)科技局组织面谈,通过面谈的,列入拟选认名单。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入围拟选认名单的,将由相关县(市、区)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拟选认人员参加岗前培训后,与入驻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
 
  4.本次选认工作,资格审查贯穿选认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认规定的大学生,一经发现,取消其选认资格。
 
  七、联系方式
 
  (一)市、县科技局咨询电话:
 
  滁州市科技局 0550-3043133
 
  南谯区科技局 0550-3118096
 
  琅琊区科技局 0550-3020802
 
  天长市科技局 0550-7770322
 
  明光市科技局 0550-8022451
 
  来安县科技局 0550-5629771
 
  全椒县科技局 0550-2307569
 
  定远县科技局 0550-4288213
 
  凤阳县科技局 0550-6713702
 
  (二)监督电话:0550-302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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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www.cznq.gov.cn/zwdt/tzgg/3923122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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