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六安市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21-07-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1安徽六安市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已发布,计划选调46人。报名时间:2021年8月2日8:00至8月6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有需要的考生可结合2021年安徽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我县决定开展2021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选调。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职位(岗位)、计划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舒城县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和《2021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机关单位选调职位的报考对象:本县乡镇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副科级(三级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六安市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⒉事业单位选调岗位的报考对象:本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安徽省内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3年及以上在编在岗工作经历(包括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4.具有与公开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相符的身份、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调职位(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人员。
 
  选调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回避规定》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职位(岗位)。
 
  四、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公告发布
 
  2021年7月下旬在舒城先锋网(www.scxf.gov.cn)、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发布选调公告。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电话与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舒城先锋网、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有关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入口为舒城县人民政府网(www.shucheng.gov.cn)。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21年8月2日8:00至8月6日16:00。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岗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岗位)要求相一致。
 
  2.审核推荐。本次选调采用报考人员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从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打印《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式样见附件3),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者须于8月6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上传。
 
  3.资格审查。本次选调报名工作人员对照规定的选调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1年8月7日16:00前完成。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发送报名表电子照片的,将视作主管部门没有审核同意,不予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8月8日16:00前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报名入口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45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4.报名确认。报名人员可于8月7日16:00前随时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报名入口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职位(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职位(岗位),经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该职位(岗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职位(岗位)的报考者,可于8月9日10:00-16:00改报其他职位(岗位)。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于8月9日17:00前完成。
 
  5.打印准考证。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从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报名入口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舒城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时限12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与职位(岗位)选调计划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面试前应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依据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逐一审核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从报名平台下载的《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3)《同意报考证明》(式样见附件4)。乡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由所在乡镇出具,须经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三权在县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由县直主管部门出具,须经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县外报考人员还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社部门及编制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3位四舍五入,本次考试涉及成绩计算的均按此执行)。根据各职位(岗位)参选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笔试成绩、笔试试卷主观题得分高低排序)顺序,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依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等部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五)递补
 
  因参选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导致职位选调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即被确定为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聘)用的,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工作人员在舒最低服务期限5年。
 
  五、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我县防疫有关规定。考生在考试当天“安康码”和“通行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场所。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选调中,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在公开选调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对违反选调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舒城县委组织部、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相关信息在舒城先锋网通知公告栏、舒城县人民政府网人事考试栏同时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本次选调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564-8626350(县委组织部)   0564-8689053(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64-8621152(县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
 
 
 
 
 
  中 共 舒 城 县 委 组 织 部
 
  舒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shucheng.gov.cn/zwzx/rsks/34166116.html

\
\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