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45人。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5月31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1年编制内工作人员 公开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1年度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2021年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汇总表》和《2021年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及成熟型人才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中年龄要求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他要求中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2021年度招聘计划详细岗位情况和要求见本公告附件。招聘岗位中医师岗位,报到时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一)报考博士研究生岗位及成熟型人才(有工作经历要求和职称要求的)岗位的,可随时报名,按照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招聘邮箱:byefyzp@126.com,联系人:汪老师、刘老师,电话:0552-3973913。
邮件名称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单位(学院)”格式标明应聘信息。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直接填写岗位代码)”,同时发送一份个人简历。
(二)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的需在规定时间段内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5月31日16:00(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逾期视为报名无效。
2.网上报名办法:填写硕士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本公告附件)。
3.网上报名邮箱:byefyzp@126.com。
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直接填写岗位代码)”,同时发送一份个人简历,简历模板见附件。
网上报名添加附件时请将报名表命名为“×××××某某某”,简历命名为“×××××某某某简历”(×××××为岗位代码,某某某为报考者姓名),如“01102张三”及“01102张三简历”。
注意:填写报名登记表时请勿修改登记表设置的格式参数。报名登记表要粘贴电子照片(小二寸证件照),登记表和简历的大小不能超过2M,不按要求发送报名登记表和简历者,报名无效。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现场确认时核对相关证书原件,录用后核对档案,凡弄虚作假者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五、资格审核和确认
1.资格初审。人事科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人事科通知通过资格初审但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方式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
2021年6月11日在蚌埠医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告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未通过者不再一一通知。
2.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现场确认地点将于6月11日公告中说明。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需进行资格复审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需携带的材料: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张、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国外学校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注意: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相关材料不全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报名。
其中:
1.属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若所在学校已采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请所在学校出具该校已采用网络签订就业协议书、不出具纸质协议书,且该考生本人没有签订过就业协议的有效证明。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历届的硕士研究生在进入体检环节之前,未曾就业的,须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已经或者曾经就业的,须提供离职证明或现工作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许报考蚌埠医学院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进行诚信承诺签字。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不予受理报名,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确认报名成功的考生缴纳招聘考试费90元(笔试每科45元),当场领取准考证,并自行熟悉考场。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六、硕士研究生岗位考试考核
考试采用笔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专业加试)、面试三分部组成。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一)笔试
笔试科目:1、英语+西医综合 2、英语+公共基础
笔试成绩=英语成绩×50%+西医综合(公共基础)×50%。
英语笔试内容以本科《大学英语》教学大纲为主;西医综合笔试内容包括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等五门课程;公共基础笔试结构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教育类专业知识等部分,内容涵盖科技、历史、哲学、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与处理、时事政治等方面。笔试时间10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专业加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技能操作考生和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于6月19日在学校网站公布。
(二)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专业加试):
此环节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在指定场地、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操作任务,满分100分。报考不同的岗位的考生参加不同科目考试,具体安排见本公告附件。考试的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通知公告为准。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举止仪表、发展潜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顺序现场抽取。成立面试专家组,由7人及以上组成,其中外聘专家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通知公告为准。
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专业加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于6月19日晚在蚌埠医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bmc.edu.cn/)公布笔试入围者名单时一并通知。
七、成绩计算规则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专业成绩×3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岗位面试竞争为1:1者,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录取。
专业考试和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以专业技能操作考生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八、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岗位考核
收到应聘者简历后,人事科经过初审合格后通知面试。应聘者前来面试时须提供:
(1)最高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同时出具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近五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经历、获奖及被SCI、EI、SSCI等收录和引用证明文件或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由人事科负责考核,主要采取面试形式,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汇总后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入围人选。面试低于75分不予录用。
九、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纪委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其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体检合格并经公示若无异议,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国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552-3175332(学校纪委办公室)。
(二)应聘人员按学校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如果相关证书材料与考核时提供的复印件不符,学校可以单方面解除协议,拒绝办理报到手续,先前签订的协议视为无效。
(三)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
(五)本招聘公告最终由蚌埠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2-3973913
电子邮箱:byefyzp@126.com
特此公告。
附件:
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事科
2021年5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byefy.com/cn/News/info_73.aspx?itemid=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