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亳州市公安局补录招聘交警辅警公告

2020-10-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安徽亳州市公安局补录招聘交警辅警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100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24: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0年亳州市公安局公开补录招聘交警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亳州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录招聘交警辅警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及岗位
 
  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热爱交警工作;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
 
  (五)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经原聘用单位开除、辞退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亳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bzrsks.org.cn/)。报考人员须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20年亳州市公安局公开补录招聘交通辅警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和报名当日“安康码”(绿码状态),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2020年11月7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0年11月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1月8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核准,相应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1月12日9:00后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理解,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等。
 
  笔试成绩在亳州人事考试网、亳州公共招聘网公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11月1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五、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招聘岗位的比例按2: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能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退伍证、荣誉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按规定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六、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进入体检,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七、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的,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笔试成绩相同者,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考察确定。
 
  八、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人民警察的政审标准进行政审。因考生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亳州公共招聘网、亳州人事考试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空缺名额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用工形式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工资标准:待遇参照亳州市财政局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统一市直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十一、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考试由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相关文件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电话:0558-5695010;
 
  监督举报电话:0558-5233036。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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