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皖人社秘〔2020〕99号
各市、县委组织部、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体育)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农业)局(委)、水利(水务)局、卫生健康委、扶贫办,团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43号)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渠道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渠道和规模。
(一)扩大招募规模。进一步加大基层岗位开发力度,2020年,我省计划招募1386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具体计划见岗位表。
(二)放宽招募范围。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放宽2020年“三支一扶”支教岗位招募要求,允许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采取承诺制,“先上岗、再考证”。
(三)细化岗位要求。丰富招募岗位表信息,细化岗位招募要求,支教岗位原则上细化到具体教学层级和学科科目,扶贫类细化建筑规划和法律岗位的专业要求,特别标注艰苦边远和野外作业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提高对招募岗位的认知度,提升高校毕业生与岗位的匹配度。
(四)适当调整服务期。根据工作实际情况,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进行调整,服务期从2020年10月开始计算,到2022年9月结束,服务时间为2年。相关工作生活补助发放时间按照服务期同步进行调整。
二、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平稳有序开展招募工作
(一)宣传发动。近期,省“三支一扶”办将在省内有关媒体、相关网站平台发布《安徽省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公告》,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面向应届毕业生进行宣传推介。省教育厅要督促各省属高校,借助互联网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的知晓度。各地要通过当地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和相关政策。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考生统一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网上报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所辖地区(部门)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三支一扶”招募开考比例为2:1(其中,农技、水利、支医、建规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相应减少或调剂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8月2日,全省统一组织考试,考务通知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印发。
(四)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按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名单,并于8月底前完成资格复审和确认工作。凡不符合条件、不能提供规定证件及逾期未办理资格复审和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体检、考察资格。经复审确认后,参加体检员额空缺的,按规定程序在规定时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要严肃认真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照片和信息,谁审查谁负责,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
(五)体检和考察。在通过资格复审和确认的考生中,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体检由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于9月15日前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参加体检人员须按照各市有关规定缴纳体检费用,待正式上岗后,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按每人4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因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未正式录用上岗的,体检费不予补贴。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各可递补一次。
(六)公示。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和省水利厅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七)确认录用。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和省水利厅须于9月25日前完成招募工作,并将拟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管理信息系统。9月30日前,上报《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纸质版一份)和《2020年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等相关材料;完善管理信息系统内的基本信息,根据岗前培训和服务单位确定情况更改“拟招募”状态为“当前在岗”状态。
(八)培训上岗。9月底,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到服务单位报到。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要指导和协调各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安排等工作。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和省水利厅按照《安徽省“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17〕32号)规定,结合各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可采用多种方式组织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基层情况,适应角色转换。
三、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成效,扎实推进“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
(一)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各地要紧紧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政策宣传,层层发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发挥“三支一扶”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充实基层经济社会管理力量,壮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人才资源在全省基层一线有序流动,为基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各地要完善“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一帮一”“传帮带”制度,指导基层服务单位为每一名“三支一扶”人员明确指导老师,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加强培养锻炼。各地要认真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将政治理论素养作为核心课程内容,切实强化“三支一扶”人员的“四个意识”,鼓励“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勇担当、敢作为。各地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三支一扶”人员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挖掘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结合“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开展“三个1”活动,现场或在线聆听1场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1本先进事迹读本、撰写分享1篇学习心得,弘扬“三支一扶”精神,增强“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信心和决心。
(三)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符合一线医务人员条件的可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结合实际加大配套资金支持力度,按时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一次性安家费和绩效考核激励资金,全面落实社会保险政策,确保“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达到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各地要按规定严格管理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不得借机减少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资金花得其所、用得安全、不打折扣。各地要严格落实“三支一扶”人员期满就业各项优惠政策,202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到所在基层服务单位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四)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将其作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各种影响,原则上9月底前新招募人员全部上岗到位。要依托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及时做好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要积极做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全面总结计划实施成效,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三支一扶”工作思路,为推动“三支一扶”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招募有“三支一扶”人员的省直水利系统参照执行。
联 系 人:黄吉
联系电话:0551-62663181(传真)
邮 箱:rstscc@163.com
附件:1.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分配数(略)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安徽省委员会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