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安庆市太湖县基层特岗补录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1人。报名时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6: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可参考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课程。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19年太湖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补录公告
根据《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02号)精神,现将2019年太湖县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8届、2019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2019年我县共计划补录11名,具体岗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三、补录程序和时间安排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6:00,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二)12月7日,统一组织笔试。
(三)12月中旬,完成体检和聘用上岗。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aqthzyjs.ahkjwx.com/)。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陆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考试报名”,在“网上报名”项目下进行报名。点击“开始报名”,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后24小时内可登录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完善信息后在11月24日16:00之前可以再报。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11月25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在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12月4日9:00时起从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于12月6日到太湖县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龙山路200号,联系电话0556-4188332)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太湖县城区,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客观题得分排序。笔试成绩将通过太湖县政府网和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发布。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在通过资格复审和确认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体检及递补人员名单分别在太湖县政府网和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公示期均为3天。
六、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3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七、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关于完善落实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待遇政策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8〕164号)、《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秘〔2019〕71号)执行。
八、其他
本次补录的其他有关信息,将会在太湖县政府网(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aqthzyjs.ahkjwx.com/)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556- 4164103
考务咨询电话:0556-4188332
监督举报电话:0556-4168637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举报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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