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告

2018-09-2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安徽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10月7日。报名地点设在金安区委组织部,以乡镇街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安徽六安市金安区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公告
  为进一步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六办发〔2013〕22号)和《关于开展县区委组织部直接管理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3〕75号)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从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两委”成员中 公开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在金安区行政区域内,最迟于2011年村“两委”换届和2012年社区“两委”换届中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的,且到2018年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后,一直在村(社区)工作的村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上述对象不包括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到村工作的同志。
  三、招聘名额
  1、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名,仅限于乡镇的村(含建制镇街道、农村社区)“两委”干部报考;
  2、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仅限于城市社区“两委”干部和望城街道的村“两委”干部报考。
  四、报名条件
  1、信念过硬、政治过硬,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31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属于村(社区)“两委”换届“七个不能”人员,不得报考;属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六个不宜”人员,是否可以报考,由乡镇(街)党(工)委进行审核确定。
  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需经乡镇(街)党(工)委研究后,方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
  五、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9月26日在金安区政府门户网站、金安先锋网上发布公告,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公告栏、宣传栏等处张贴招考公告。
  (二)资格排查。各乡镇(街)党(工)委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对本地符合条件的人选进行摸排、梳理和汇总,并形成资格排查情况报告,于9月29日前连同《六安市金安区2018年从村和社区“两委”成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册》报区委组织部。
  (三)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10月7日。报名地点设在金安区委组织部,以乡镇街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填写《六安市金安区2018年从村和社区“两委”成员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资格初审。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考职数。
  (五)组织笔试。 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在基层的方针政策、做群众工作能力、基层党建工作和脱贫攻坚有关知识和省、市、区情等(不指定教材)。笔试成绩将在金安先锋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中执行加分制度,具体条件如下:
  1、在2018年村“两委”换届前,连续在村“两委”班子成员岗位上任职8-10年的加1分、11-19年的加2分、20年以上(含20年)的加3分;
  2、在2018年社区“两委”换届前,连续任社区“两委”班子成员7-9年的加1分、10年以上(含10年)的加2分;
  3、在2018年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前,连续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正职岗位上工作满3年的加1分、满6年的加2分、9年以上(含9年)的加3分;
  4、个人在村和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岗位上,获得省、市、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同一年度同一工作奖励加分不累计,以获得的最高奖励计算加分,表彰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3分。
  以乡镇(街)党(工)委为单位,将报考人员当选证书、任职文件、任职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区委组织部申请加分。加分情况经区委组织部审核汇总,在笔试3日前面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
  (六)面试。按照招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出现的空缺不予递补。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分数相同的,以面试得分高的优先。
  (七)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招考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八)考察。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九)递补。因体检、考察或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且其后又有符合条件的,在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情况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递补2次。
  (十)公示。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岗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1、聘用。在脱贫攻坚“县摘帽”验收工作结束后,启动人员聘用工作。具体聘用岗位及定岗原则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研究后确定,另行公告。在脱贫攻坚“摘帽期”,因个人原因导致脱贫攻坚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取消聘用资格。
  2、待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合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在金安先锋网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安区委组织部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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