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阜阳市太和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8-05-1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阜阳市太和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生可参考2018上半年安徽事业单位冲刺密卷复习。笔试时间:5月26日考试地点设在阜阳市。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度阜阳太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8年太和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太和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经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2018年度太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47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018年度太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具体招聘信息于2018年4月20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fyldbz.gov.cn),阜阳人事考试网(www.fyrsks.com)、太和先锋网(http://thx.ahxf.gov.cn)太和县人民政府网(www.taihe.gov.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本次招聘的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及其他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敬请各位考生关注查询。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2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步骤
  (一)网络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5月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5月8日24: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名缴费结束后,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幼儿园教师岗位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0日12:00至17:00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8年5月11日至15日期间,将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试院据此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统一笔试
  2018年太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或“公共科目”的考试模式,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个类别(医疗卫生类细分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等6个小类)。专业科目分为财会类、计算机类、机械类、土木类、学前教育类等5个类别。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公共科目考试,凡岗位表专业科目栏中由标注的,考生还需参加相应的专业科目考试。
  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用)》2015年版为准,专业科目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范围以《安徽省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考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星期六)全天。其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30—16:30《专业科目》
  上述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报考人员于5月23日至25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地点设在阜阳市。
  6月22日16:00,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6月30日前,报考人员可登录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岗位排名情况。专业测试方案按照工作安排适时公布。
  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须达到130分(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公共科目中两科笔试成绩总分须达到11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属于“服务基层项目”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5月28日8:00-17:00(正常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太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政府综合楼四楼,联系电话:0558-862273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增加2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若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模式的,则依《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网上直接打印)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县人社局或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专业测试缴费手续。
  (五)专业测试
  幼儿园教师和太和县委党校各岗位的专业测试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负责,其他岗位的专业测试工作由太和县人社局负责。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布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根据招聘岗位的用人需求,幼儿园教师和太和县委党校各岗位的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招聘工作中,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其中,
  1.笔试仅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聘用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和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将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九)报批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材料、《太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培训活动。
  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
  1、政策咨询电话:0558-8662196(县教育局)
  0558-8622731(县人社局)
  2、监督电话:0558-8622761(县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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