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六安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招考2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7月3日至7月7日。报名地点设在示范园区组织人事局(六安市皋城东路三元山庄隔壁,六安集中示范园区管委会321室)。7月29日上午,组织统一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金安区情、写作知识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无统一教材,不指定、委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任何资料)。8月10日前,在示范园区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安徽六安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招考20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六安市承接产业转移集中示范园区(以下简称示范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数量
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20名,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人员3名,社区党建协理员4名。
二、招考条件
1、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
①退伍军人;②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5米以上;③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须有高中毕业证书;④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三级以上转业士官放宽到35周岁);⑤在城区或三十铺镇有稳定住所(方便工作);⑥身体健康。
2、安徽六安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财务工作人员:
①全日制本科学历,会计、金融相关专业;②有财务工作从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工作经历;③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④在城区或三十铺镇有稳定住所(方便工作);⑤身体健康。
3、社区党建协理员: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②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自愿到社区工作,身体健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③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④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并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⑤在六安城区或三十铺镇有稳定住所(方便工作);⑥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受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或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的。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6月22日,在《皖西日报》、金安区政府门户网站、示范园区门户网站、金安先锋网上发布公告,并在金安区政府、示范园区管委会公告栏、宣传栏等处张贴招考公告。
(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3日至7月7日。报名地点设在示范园区组织人事局(六安市皋城东路三元山庄隔壁,六安集中示范园区管委会321室)。
报名时须提供近期一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退伍证、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住所的证明材料,填写《示范园区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
(三)资格初审。依据招考职位资格条件,示范园区组织人事局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招考职位与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2,方可开考。不够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考职数。
(四)组织笔试。 7月29日上午,组织统一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及考试注意事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金安区情、写作知识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等(无统一教材,不指定、委托、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任何资料)。8月10日前,在示范园区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其中,城管执法局岗位,一级转业士官笔试成绩加1分,二级转业士官加3分,三级专业士官加5分,优秀士官加1分,立三等功每次加3分。
(五)面试及体能测试。按照招考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017年8月26日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方法,计算面试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分数相同的,面试得分高的优先。
城管执法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1:1.5比例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招警体能测试1000米跑项目标准进行。在体能测试过关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社区党建协理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示范园区组织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应招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组织考察和公示。2017年9月10日前,由组织人事局组织会同有关部门考察。考察合格者,在示范园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因组织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并公示。
(八)履行任职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办理试用相关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经考核合格胜任工作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及管理
1、此次招考的工作人员,聘用管理、薪酬待遇参照目前现有同类型聘用人员执行,“五险一金”按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2、此次招考的工作一律实行聘用制,一年一聘,每年进行考核。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示范园区组织人事局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4-3953209、3926333
中共六安集中示范园区组织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