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合肥市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2017-02-0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合肥市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6:00,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可参考2017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复习教材备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合肥市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公布如下。
  2017年合肥市瑶海区事业单位招聘34人公告
  为适应瑶海区发展需要,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瑶海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此次共招聘3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报批。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2月27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日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符合其它岗位条件的考生可改报其它岗位或申请退费,改报考生需提交书面改报岗位申请,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3月1日9: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9日至3月10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笔试工作由瑶海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科,总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党史及中国近代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50%。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周六)上午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申论》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3月13日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书到瑶海区人社局907室(明光路,三十八中和平校区旁)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经查分和加分程序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及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和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考核
  1.面试工作由瑶海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3.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与面试成绩按6:4合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以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初选人员名单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区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统一组织。
  2.初选人员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合人社秘[2013]371号)规定执行。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如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以报考人员的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和报批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瑶海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 本次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与本单位编制内人员同岗同酬。
  (三)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招聘人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招聘单位统一将人事档案委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五、其它
  (一)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
  (二)咨询电话:0551-64497458 (合肥市瑶海区人社局)
  (三)监督电话:0551-64497758 (合肥市瑶海区监察局)
  (四)查询网站:瑶海区人民政府网(www.hfyaohai.gov.cn)、
  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或在招考过程中遇特殊情况,由区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予以公告。
  附件下载>>>
  合肥市瑶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7日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