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市直、县<市>区直职位)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省、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考录公务员(市直、县<市>区直职位)体检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入围合肥市2016年考录公务员(市直、县<市>区直职位)体检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省直垂管地税系统体检工作由市地税局另行组织。
二、报到时间:
7月30日-31日上午6点20分前。
警察职位(含森林公安)考生7月30日体检。
非警察职位考生7月31日体检。
三、报到地点:
合肥市政务广场旗杆下(政务区东流路100号)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二张,现场办理体检、考察通知书领取事宜。体检费用自理(约400元),体检时由医院据实收取。
2、请考生下载阅读《体检须知》,按照《须知》要求注意饮食清淡,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
3、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尽快与招录单位或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合肥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章》。
市考录办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