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马鞍山市和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地点:和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和县历阳镇朝阳路55号)。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马鞍山市和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2015年马鞍山市和县广播电视台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现就2015年度和县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男播音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电视男播音员计划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形象气质佳,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及以上或其他专业本科(有2年以上县级以上政府管理的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经历的放宽到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三)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有2年以上县级以上政府管理的电视台播音主持工作经历的放宽到35周岁。
以上涉及年龄、工作时间计算的,均截止到2015年10月31日(如: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指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现役军人;⑹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和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和县历阳镇朝阳路55号)。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5张。(5)放宽学历、年龄人员还需提供:电视台播音主持岗位工作证明材料及单位聘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费清单;(6)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每人80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测试费。
4、考生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点击下载此报名表.doc,并做出诚信承诺。
5、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为:(1)现场播报一篇300字左右的新闻稿件,占总分值70%。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仪容仪态、上镜效果和播音方面的基本专业素质。(2)现场模拟主持(3分钟),占总分值为30%。现场作答,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组织及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及应变能力、对新闻题材的驾驭组织能力等。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2、专业测试评委外请。
3、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专业测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按现场模拟主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
3、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自动放弃的,在参加专业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与和县广播电视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列入和县广播电视台差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五年内不得调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由和县广播电视台、和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纪律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第三十九条回避对象的,应当回避。
2、本公告由和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0555-5323777(和县广播电视台)
监督举报电话:0555-5326402(和县第三纪检监察组)
和县广播电视台 和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