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2015-08-07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安徽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获悉,2015年共计划补录3549人,其中黄山市285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6:00。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12日上午,考试不指定用书,可结合2016年安徽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做好复习备考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下文。
2015年黄山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公告
  根据省民生办《关于印发2015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民生办〔2015〕1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15年35项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黄民生办〔2015〕9号)要求,现将2015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对象
  毕业两年以内(即2014届、2015届)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补录岗位及数量
  补录岗位是历年开发的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中,因多种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岗位,包括全市乡镇(街道)、社区中的党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计生、民政、司法、工会等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岗位。2015年我市共计划补录285名(各区县补录岗位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
  三、补录程序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8月14日至8月24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缴费。
  (二)9月12日上午,全省统一组织笔试。我市笔试在屯溪区设立考点,报考我市岗位的考生统一参加考试。
  (三)10月31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基本完成对拟聘用人员的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工作。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补录人员,由各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的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9:00至8月20日16:00。
  (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2015年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补录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8月2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1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再报。
  (四)考试费用
  考试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笔试费45元/科,两科合计90元/人。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8月24日16:00前按现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报名确认后,于9月8日至9月10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9月11日到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黄山东路89号)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无考试大纲,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及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8:00-9:30《职业能力测试》;10:00-12:00《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屯溪区,考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9月25日16时,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向考生公布考试成绩。我市考生成绩将通过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资格审查、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六、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
  资格审查、体检和公示工作由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两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资格审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省统一规定的招聘时间期限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七、聘用上岗
  考试、资格审查和体检合格的拟补录人员,公示7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补录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基层特定岗位人员管理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5〕15号)执行。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高校毕业生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的标准确定,随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聘用期间,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个人表现和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劳动合同。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有关此次招聘未尽事宜及相关后续公告,请及时关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hsrskp.cn/)。
  政策咨询电话: 0559-2355313(黄山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59-2354480(黄山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59-2355322(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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