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已悄然走来,备考之事已须提上日程。根据往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的时间来看,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公告春节前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更好备战2015浙江公务员考试,现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zhejiang/)针对2014年浙江省考政策性问题做了如下汇总,具体的政策还需以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政策问答为准。
一、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招考公务员的范围及对象是什么?
答: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省级机关或省属单位:
(1)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2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浙江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省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4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2.在第1条所列范围和对象基础上,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
(1)参加我省“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且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
(2)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简称“两项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上述(1)、(2)人员离开服务岗位后,享受定向考录政策的期限为5年,其中2010年及以前已不在服务岗位的,期限为2011-2015年,依此类推。
二、市、县、乡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市级机关(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参照省级机关和省属单位执行。
县、乡两级机关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录公务员的对象为: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三、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考试录用公务员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各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现任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的人员;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担任村干部的时间,不能计入任职时间。
四、乡镇(街道)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试点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答:设区的市范围内生源且具有浙江省常住户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人民武装学院毕业学员。
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录取进入普通高校学习,且取得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应届毕业当年或在校期间参军入伍,现已退出现役的人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各地公告。
五、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如何报考非定向公务员职位?
答:⑴在服务期间可以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报考所服务的县(市、区)公务员,既可以应届生身份报考,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⑵服务期满一年内,可凭《志愿者服务证》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项目办证明,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公务员;
⑶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后,也可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户籍所在地的公务员。
六、关于“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部分招考职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及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具体请向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咨询。
七、如果具有省、市垂直管理机关或省属单位公务员身份满5年了,还想报考今年的公务员,其两年基层工作经历如何认定?
答:省以下垂直管理的地税等系统人员,在设区的市级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作经历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县级局(区级分局)的工作经历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省高速公路交警总队人民警察在支队所属的大队及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视作基层工作经历;省属监狱、司法行政单位的人民警察在分监区(分监狱)、大队工作的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监狱、司法行政单位科室工作的,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市垂直管理机关或市属单位公务员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八、中小学教师、委培生可否报考?
答:可以。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学校。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学校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九、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人员可否报考?
答:在2014年2月28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十、本次招考对学历有何具体要求?
答:(1)本次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2)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专业要求为法学、法律职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以上学历;(3)报考省级机关的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
报考市以下机关的学历等条件,由各市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根据用人机关招考专业(职位)要求研究确定。
十一、公告中提到的“大专以上”、“两年以上经历”是否包括大专、两年?
答:公告中要求为**以上的,均含**,即**及以上;**以下也同理。
十二、具有较高学历人员以相对较低学历报考的,有何规定?
答:职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须按照职位要求报考。具有较高学历人员可以报考相对低学历要求的职位,但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如考生甲具有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和哲学的硕士学历、学位,那么他可以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也可以报考要求哲学专业和本科学历的职位,但不能报考要求法律专业和硕士学历、学位的职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以较低学历报考的,不限生源和户籍。同理,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较低学历报考的,也不限生源和户籍。
2014年应届毕业生以较低学历报考的,应在2014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同时提供较低、较高两个学历层次学历(硕士以上研究生还须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不能正常毕业的,不得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十三、党校学历是否可以报考公务员?
答:报考人员的学历须为国家承认、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取得省级以上党校核发的函授学历的人员也可报考;持设区的市级党校核发的党校学历的,须在报考前经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审查认定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后,方可报考。
十四、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公务员?
答:经国家教育部或省政府同意,可自主颁发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文凭的民办高等院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若符合报考条件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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