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黑龙江政法干警项目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复审通知

2014-11-12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关于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
  体制改革试点招考项目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
  资格确认有关事宜的通知
项目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
  现将2014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考生资格确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项目生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确认通过后,考生需携带项目生证明材料,按本人报考部门通知要求,到报考部门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二、资格确认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3日8:30——16:30。
  资格确认地点: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417室(省人社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94号1号楼122室(省委组织部组织处);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501室(省教育厅师范师资处)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9号209室(团省委志愿者工作部)
  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确认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四方圆里21号(省公安厅后院)龙安宾馆210室。
  三、参加资格确认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 “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
  (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县(市、区)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考核结果证明。
  (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服务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志愿者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及每样1份复印件。
  (五)大学生退役士兵考生。复员证,士兵档案复印件(需档案保存单位盖章,印章复印无效)。
  四、确认部门联系电话
  “三支一扶计划”:0451-87130131;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0451-53637465;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0451-53664414;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0451-53620211。
  “大学生退役士兵”:0451-83800323,13101616004。
  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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