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市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11月6日发布,报名工作将于11月13日开展,北京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beijing)对相关报考政策进行深入研究,总结了如下报考应注意事项,建议考生多加留意。
一、报考人员应以最高学历报考
招录职位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为报考人员所获得的最高学历。社会在职人员应以其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二、基层工作经历相关问题
(一)什么叫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基层工作经历从什么时候算起,截止到什么时候?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
三、特殊人群如何报考
201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各项资质(资格)的截止时间
2015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4年11月13日前取得。
五、如何改报职位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职位。招录机关未进行审核或审核后未通过的,只要在报名截止时间(11月17日17点)之前,均可重新填报职位。一旦审核通过,无法改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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