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公安消防总队接收23名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4-10-30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shanxi2)获悉,2015年陕西公安消防总队接收应届毕业生23名。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11月30日。知识能力考试由公安部统一组织(知识能力考试初定于2015年2月上旬进行,届时另行通知报名学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复习范围参考2015年国考内容,复习资料可使用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2015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
  部队简介
  公安消防部队系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的一个警种,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担负消防监督管理、执勤灭火、抢险救援等任务,是一个专业涉及面广、技术相对密集的部队,是一支与火魔殊死博斗,直接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公安现役部队。
  陕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亦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陕西省消防总队,隶属于公安部消防局和陕西省公安厅。总队机关设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总队在全省各地市区设消防支队,各县(市、区)设消防大队、中队,实行上级消防部队和同级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体制。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公安消防部队干部队伍生长的重要途径和来源,是落实军队干部制度改革、“科技强警”战略的重大部署。欢迎志愿献身消防事业的优秀大学生到消防部队建功立业。
  报名须知
  一、接收计划
  2015年计划接收23名男生(研究生2人、本科生21人)。具体接收学科门类和专业名称如下:
  (一)法学门类:6人
  接收专业:法学
  (二)文学门类:3人
  接收专业:英语、广播电视新闻学
  (三)理学门类:4人
  接收专业:化学、城乡规划管理
  (四)工学门类:10人
  接收专业:电气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且属2015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对象必须是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并志愿献身公安消防保卫事业。
  (三)报名对象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其中:双眼裸视力,拟补充到指挥岗位的毕业生不低于4.6,拟补充到技术岗位的不低于4.3;身高不低于1.65米。
  (四)报名的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9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五)禁止重复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边防、消防、警卫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
  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之一优先接收:
  (一)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以及省市重点院校专业毕业生;
  (二)党员、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和曾服现役的毕业生;
  (三)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成果的毕业生;
  (四)公安现役部队干部子女、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
  有下列条件之一不予接收:
  (一)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
  (三)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
  (四)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
  (五)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
  (六)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七)结业生、肄业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
  (八)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报名学生可采取邮寄报名材料或直接到我部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11月30日。
  (三)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2张)、1寸免冠照片(4张)、大学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大学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盖章)、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盖章)和近期体检表(三甲以上医院)。
  报名材料邮寄地址:陕西省消防总队政治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二路15号)干部处  收             邮政编码:710018
  联系电话:029-86167541。报名学生可在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进行咨询。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程序
  一、宣传报名和初选阶段
  初选阶段资格审查条件:按下达计划和接收条件,对报名学生的毕业院校性质、专业类别、学历层次、年龄、政治面貌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筛选。重点保障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和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以及省市重点院校专业毕业生,按报名人数不低于接收计划的3倍审核确定参加知识能力考试人员。
  二、知识能力考试与考核阶段
  (一)知识能力考试。知识能力考试由公安部统一组织(知识能力考试初定于2015年2月上旬进行,届时另行通知报名学生),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二)体检。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由总队指定医院,组织对报名学生进行入警体检。
  (三)体能测试。测试接收对象的体质体魄和身体协调能力,作为能否适应部队工作需要的依据。测试项目:中长跑(1500米)、俯卧撑和立定跳远。
  (四)心理素质检测。统一使用《公安民警职业心理能力测试》软件,对接收对象的性格、价值观、意志品质和气质等方面进行测试。
  (五)面试。主要了解接收对象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入伍动机、行为举止和形象气质等。
  三、档案审查及人员录取阶段
  1、政治审查。前往拟接收对象所在学校进行政审。
  2、草签协议。组织与拟接收对象草签接收协议。
  (四)档案审查及入警培训阶段
  1、档案审查。对拟接收对象档案材料进行调档审查,参加全国统一集中复审。
  2、入警培训。组织接收对象参加全国消防部队入警培训,培训结束后,办理转现役手续。
  职级待遇
  一、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入伍手续在培训合格后办理,报公安部政治部审批。入伍时间从接收当年的6月30日算起。职级待遇按照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印发〈关于军队工资改革方案〉的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
  二、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首次评授警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医疗保障等方面,与同期入部队院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三、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律安排到基层一线岗位任职,在基层一线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少于2年(不含1年岗前培训时间)。除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经组织安排外,个人在5年内不得要求退出现役。
  武警陕西省消防总队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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