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边防总队接收201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注意事项
一、基本条件
按照公安部和公安部边防管理局相关政策规定,我总队印制了《接收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简章》,对接收专业、接收条件和要求,以及享受待遇标准和筛选淘汰工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
二、基本程序
第一阶段:组织报名、面试、体检、确定考试人员;
第二阶段:笔试、体能测试、心理测查;
第三阶段:确定接收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提档并参加公安部审档;
第四阶段:组织入警培训,培训期间公安部将组织身体复检;
第五阶段:培训结束后,分配工作、定职授衔。
三、面试时学生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2、大学期间考试成绩单(加盖学校管理部门印章);
3、高考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学校管理部门印章);
4、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5张(背面标注本人姓名、学校、专业);
5、《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公安边防部队诚信保证书》,学生按表格要求全部填写完毕;
6、《西藏公安边防总队2015年度接收入警大学生政治审查表》(正反面打印),学生只需填写正面第1至5栏中的基本信息,其余内容由面试干部填写;
7、《西藏边防总队2015年度接收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面试表》(面试号不填),学生只需填写第1至6栏中的基本信息,其余内容由面试干部填写。
其它要求:1、大学期间有转学、转专业的学生,还需提供学校批准材料(需加盖学校印章);2、学生提交材料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面试,所有材料应统一装入信封。
四、协助工作
请学校统一填写《2015年公安边防部队参加知识能力考试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并提前报送至我总队,便于开展工作。面试工作结束后,不再单独受理学生报名。
附件: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