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陕西政法干警笔试成绩、面试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试公告

2014-10-29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陕西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shanxi2)获悉,2014年陕西政法干警笔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查看。
  陕西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笔试成绩查询、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公告
  按照《陕西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现将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和报考人民警察职位人员的体能测评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全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笔试成绩已与本公告同时公布。考生须本人凭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序号登陆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anxi.gov.cn/)或陕西省公务员局网(http://www.sxgwy.gov.cn/)查询。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本次笔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已作出相应处理,发布了《关于对在陕西省2014年基层政法机关干警招录定向培养和司法系统监狱戒毒机构录用公务员笔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考生处理结果的公告》。
  考生对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10月29日至10月31日工作时间内,由本人向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阅卷结果的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不受理考生复查原始评分的申请。
  教育入学考试的阅卷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生对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应在发布10月29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提交复核申请(电话:029-85221726;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40号)。
  对以上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期间,不中止考录程序。省考录办对复核结果无误的考生,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结果;对复核后确属有误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凡属涉及面试资格的,将另行发布公告对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情况予以变更确认。
  二、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一)合成笔试总成绩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国家教育部、人社部、公务员局等十二部委有关文件规定,考生笔试总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教育入学考试成绩按各占权重50%,以百分制构成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招考公告)。考生笔试成绩确定后,按规定的计算办法合成了考生的笔试总成绩,并按考生报考职位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了排序。
  (二)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了确保录用人员的基本素质,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考录办研究,划定本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2分(含42分)。对笔试总成绩低于42分的不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三)按职位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总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人员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各职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表。各职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以准考证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三、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工作安排
  (一)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安排
  各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安排表
报考部门 资格复审受理时间 资格复审地址 体能测评时间 体能测评集合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法院系统 11月3日-11月4日 西安市曲江新区雁南一路芙蓉坊酒店(大唐芙蓉园西门口) 11月5日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西安市建工路50号) 资格复审期间: 
029-85573121
其它时间: 
029-85558939
建议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着运动装
检察院系统 11月3日-11月5日 西安市西新街1号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029-87265063
司法系统 11月4日-11月5日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西安市建工路50号) 11月4日-11月5日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西安市建工路50号) 029-87291820
公安系统 11月4日上午8:00—12:00对报考全省公安系统专科(退役士兵)培养层次的考生和报考西安、咸阳、铜川等3市公安系统二学位、专升本培养层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西安市友谊东路339号陕西省人民警察培训学校 11月8日 11月7日上午9时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公布集合地点、分组安排 029-86165035
11月4日下午13:00—18:00对报考全省公安系统法律硕士培养层次的考生,以及宝鸡、渭南、延安、榆林、汉中、安康、商洛、杨凌示范区等8市(区)公安系统二学位、专升本培养层次进行资格复审

 (二)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应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的考生需自行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存)。留学回国人员须由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未打印的考生可于10月29日至11月5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打印登记表)
  3.报考公安系统各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须分别携带一张一寸近期免冠标准证件照片。报考公安系统面向退役士兵职位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提供所在党组织或档案代理机构相关证明。
  5.报考特设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截止2014年12月31日的服务期和历年年度考核证明。
  6.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系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的,须提供由有干部管理权限的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具体职位要求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的,请电话详询资格审查部门。
  四、体能测评
  (一)参加体能测评考生的范围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执行《陕西省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详见本次招考公告附件)。体能测评时,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不超过3次。
  五、注意事项
  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注意本次公告的有关事项。
  体能测评属于剧烈运动,请考生提前进行适应性练习。体能测评前,请注意休息,勿疲劳、勿饮酒,保持正常的体能状态。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对因考生放弃资格,以及面试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由资格审查单位在笔试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超过录用计划总数5倍的人员中,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规定时限内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后出现的缺额,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提醒广大考生近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情形能够及时联系,以免错失递补机会。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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