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消防支队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0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高165厘米以上,年龄在18至2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未婚男性公民。
2、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当地公安机关证明),政治审查应符合《湖南省消防部队招收专职消防队员政治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身体检查应符合《湖南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专职消防队员身体条件》的标准。
4、退役军人及具有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适当放宽年龄限制,消防部队退役军人和职业院校的消防、汽修、新闻、计算机、摄像、体育和文艺等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录用后原则上回报名地所在地消防大队工作。
二、相关待遇
1、月平均收入约人民币2800元。
2、工作期间的生活实行伙食补贴制,伙食标准比照消防部队普通消防站义务兵标准执行(21元/人·天,不发给个人)。
3、统一配发制式服装,佩戴领章、帽徽,按季节发放服装、被褥、鞋帽等。
4、每周休息2天,不能保证休息的按照国家加班补助标准补助。政府专职消防员从签订合同的第二年起,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晚婚假和陪护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录取后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参照现役消防队员标准,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6、每年组织一次体检。
三、招收、录取及合同签订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收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检、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予以录取。岗前培训期间发放培训津贴(1300元/月)。未通过培训上岗的不予发放。
录取人员统一与市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10月30日。
2、报名地点:茶陵县公安消防大队
3、政策咨询:市消防支队三楼司令部,0731-28492835。(联系人:葛瑞13786310111;李文文15973341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