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美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5名公告

2014-10-28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4年四川美姑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5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6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美姑县委、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95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考试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 [http://lsz.scpta.gov.cn/]和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http://mg.lsz.gov.cn]上同时发布):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
  详见附表《美姑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考生须为2014年7月31日及之前毕业的人员,《毕业证书》落款日期均须在此时间范围内。年龄18—35周岁(1979年11月4日—1996年11月4日出生);
  (5)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6)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有涉毒行为的;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照像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11月4日—6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
  (二)报名地点:美姑县政府政务中心服务大厅。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美姑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如是在职人员,请提供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如是委培、定向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专科及以上学历需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资格审查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在美姑县公开招聘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卫生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本公告规定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信息告知
  在整个公开考试招聘、期间,领导小组将及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http://mg.lsz.gov.cn]上发布有关考聘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因个人信息不畅,未按信息要求办理相关事宜造成不良后果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的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4年12月6日(8:30—17:30)到凉山州卫生学校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岗位的,由领导小组研究调剂到其他岗位,并于笔试前将调剂情况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http://mg.lsz.gov.cn]公示。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解剖学》、《生理学》两科,每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可在凉山人事考试网上查询)。总成绩=《解剖学》X50%+《生理学》X50%+少数民族加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美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核有变动的于2015年1月5日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http://mg.lsz.gov.cn]公布。
  (四)少数民族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加分结果将与笔试成绩同时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http://mg.lsz.gov.cn]公示。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均要进行尿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以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解剖学》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二)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同时进行尿检。体检、尿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和集合地点在美姑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http://mg.lsz.gov.cn]公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核
  由领导小组牵头,人事、卫生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相关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被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由聘用单位确定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工作岗位。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美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每少服务一年向主管部门缴纳1万元指标占用费的标准进行处罚。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公告由美姑县公开招聘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美姑县纪委、监察局:0834-8242352
  咨询电话: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2013 美姑县卫生局 0834-8242160
  美姑县公开招聘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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