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事业单位《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主要测查考生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内容主要为:
1.综合知识
一般包括马克思主义及其在当代中国的发展、法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行政管理、公文写作、深圳市情和时事常识等方面。
2.数量关系能力
包括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等。
3.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包括选词填空、语句表达和阅读理解等。
4.判断推理能力
包括事件排序、图形推理和判断推理等。
5.资料分析能力
包括统计表、统计图和统计文字资料等的分析。
以上五大模块与广东公务员考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类似,
深圳市事业单位《综合知识》科目可使用
2015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