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公安警卫队接收10名应届毕业生公告

2014-10-26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xinjiang)获悉,2015年新疆公安警卫队接收应届毕业生10名。报名截止2014年11月底。
新疆公安警卫部队招收2015年度应届地方大学毕业生简章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警卫部队(新疆公安警卫部队)正师职建制,受公安部和自治区公安厅双重领导和管理。主要担负国内外重要领导人、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
  新疆公安警卫部队自组建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的工作思路,部队不断发展壮大。近年来,为应对新时期警卫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改善和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结构和文化素质,我部队从全国各大院校接收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充实到部队。他们在这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展现个人才华,已经成长为部队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为新疆的警卫事业做出了较大贡献。今年,我部队将继续接收有志于献身公安警卫事业的优秀应届毕业生,热忱欢迎广大优秀青年毕业生加入到光荣的警卫事业中来。接收相关事宜如下:
  一、需求专业和人数
  大学本科学历10人:思想政治教育学1人、教育学1人,运动训练学1人,治安学1人、侦查学1人,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1人,英语1人,俄语1人,财务管理1人,行政管理1人。
  二、接收条件和范围
  (一)政治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可靠。
  2、作风正派、品德优良,立志献身警卫事业,具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观念强。
  3、直系亲属历史清白,思想进步,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接收对象
  1、必须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省(直辖市、自治区)所属重点高校的毕业生及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取得双学历者,有突出特长者在专业符合的基础上优先考虑。公安现役在职、退休未移交干部子女和因公牺牲干部子女、英烈子女,优先接收。
  2、接收对象必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以下毕业生不属于接收范围: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自费、定向毕业生;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含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结业生、肄业生、中专起点大专生、大专起点本科生、预科生、未获得学位的本科以上毕业生;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三)身体条件
  1、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无传染病史,五官端正,体型协调,反应敏捷,男生身高不低于1.75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5米,双眼裸视力不低于4.6。
  2、体能符合以下要求:中长跑(男生1500米在8分30秒内,女生800米在6分钟内为合格)、立定跳远(男生1.7米,女生1.6米以上为合格)、俯卧撑(男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仰卧起坐(女生,每分钟20个以上为合格)。
  3、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
  (四)年龄要求:本科生毕业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少数民族毕业生,年龄可放宽1岁,曾经服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放宽2岁。
  (五)其他要求:
  志愿入伍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服从组织分配,个人5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退役申请。
  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从报名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参加笔试、其他测试者均不列为接收对象。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2014年11月底。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登陆新疆各大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报名表(附件1)以及登陆邮箱(61025231@qq.com)报名。
  现场报名:请有意向报考我部队的考生留意各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安排的现场宣讲会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填报并携带《新疆公安警卫部队招收2015年度应届地方大学毕业生报名表》以及本人简历、彩色免冠照片(一寸、两寸各5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干事
  联系电话:0991-8722018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西环中路381号新疆警卫局政治处
  邮政编码:830000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