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jiangsu)获悉,2014年江苏吴中区招录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员50名,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6:00。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可使用
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2014年江苏吴中区招录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员50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吴中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向社会公开招录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员50名,人员性质为镇(街道)聘用劳动合同制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3日之后出生),男性,吴中区户籍(须2014年10月15日前转入吴中区)。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3日上午 9:00—11:00,下午13:00—16:00。
3.报名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
4.报名人员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⑴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本)、毕业证书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材料(归国留学人员还需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⑵《苏州市吴中区招录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员报名登记表》一份,请报名者于现场报名前,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http://www.dwrc.cn)网上填写电子表格后打印加贴照片,并带到报名现场,手写表格一律无效,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一张。
5.资格审查:区安监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确认表签字确认、收缴报名材料并发放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单。
(二)注意事项
1.个人报名信息经确认、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
3.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现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4.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5.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核减招考计划。
四、考试
(一)笔试
1. 考生于2014年10月30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至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市场(苏州市吴中区越溪塔韵路178 号,吴中区人力资源大厦一楼招聘大厅)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不设立及格分数线,根据所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和公布网址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通知发放。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具体通知。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4.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次日在东吴人才热线网站(http:// www.dwrc.cn)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本次招录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进行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其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取
1.人员体检合格后由区安监局开具录用通知单,分配至各镇(街道)安监部门工作,与所在镇(街道)相关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并由镇(街道)负责日常管理,待遇参照各镇(街道)同等人员执行,并由当地政府承担工资等相应经费。
2.录用人员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录用后由区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协同组织业务培训。
七、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方式
吴中区安监局办公室、 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楼, 电话:0512—66050122。
2.监督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并经查实的,按招聘工作中纪律和监督的相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举报电话:66050122。
八、本简章由苏州市吴中区安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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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安监局
201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