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招聘26名公告

2014-10-24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摘要:2014年10月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招聘26名,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内。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生可参考2015年山东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成立于1960年,隶属山东省卫生厅,为山东大学附属医院。经过50年的开拓创新,现已发展成为专业布局合理、科室设置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服务质量优良,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保健、预防、急救于一体的省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医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67个,开放床位1500张。现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320余人,博士、硕士生导师180多名,山东大学等兼职教授、副教授近200人。医院同时拥有美国瓦里安Truebeam直线加速器、德国西门子Skyra3.0T智能磁共振成像仪、美国GEDiscovery宝石高清能谱CT等世界顶尖的医疗设备。
  医院为卫生部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卫生部耳鼻喉内镜与微创专业技术培训基地,中医脑病专业联合中医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被卫生部、国家中医局分别评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中医脑病专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中风病重点专科、山东省中医局中风病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腰腿痛病重点建设单位。目前拥有泰山学者5人,人体器官移植、心血管病、神经免疫为泰山学者岗位。
  山东法医司法鉴定中心、山东省心脏移植中心及山东省心脏移植与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肛肠病医院、山东省普外质控中心、山东省病理质控中心、山东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山东省输血质控中心、山东省健康管理质控中心、山东省脑卒中质量控制中心、山东省肝病会诊中心、山东省先心病诊疗基地、山东省牙病防治指导中心、山东省口腔保健中心也附设在该院。
  医院同时获得开展心脏、肝脏、肾脏三种器官移植的准入资格,成为全省唯一一家同时获得三种器官移植的医院和全省唯一一家准许开展心脏移植的医院。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委所属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人,中级专业技术岗位24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高级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3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中级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办公楼三楼人事处报名)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0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4、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山东省千佛山医院2014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个人详细简历、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5、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根据专业和岗位特点确定,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英语、公共基础知识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面向博士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外语测试、专业基础、专业能力测试、面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外语水平、专业理论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招聘的中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走访调查、信函调查、座谈、查阅档案等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医院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闫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268209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山东省千佛山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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