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务员考试网(ww.chinagwyw.org/shanxi)获悉,2014年山西柳林县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0月31日,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方面占60%,食品药品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占40%,可选用
2015年山西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山西省柳林县2014年公开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13〕23号)和吕梁市编办《关于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吕编办字〔2013〕63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乡(镇)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专业技术岗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方向,行为规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2.热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业,具备承担食品药品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形象端正,举止文明,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体检合格。
4.招聘名额、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吕梁人事人才网(www.llrc.com.cn)、柳林县政府门户网(www.liulin.gov.cn)、柳林人事人才网(www.llxrc.com)和柳林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7日——2014年10月31日
2.报名地点:县行政审批大厅
3.考务费: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50元/科目。
4.报名须提供资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人事代理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同底板彩照6张。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人员须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4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4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符合上述条件。
如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总数之比不达3:1时,相应核减招聘名额。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名额比例要求时,核减岗位名额,由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人员补足。
(三)资格审查。由人社部门、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查组,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参加考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在资格初审的基础上,对应聘者的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查。
(四)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占70%,面试占30%。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方面占60%,食品药品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占40%,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为100分,面试完毕当场公布成绩。
4.考生面试时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出现并列名次,笔试成绩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与考察。体检在招聘领导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还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确定拟聘人选、公示。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县招聘领导组审核确定拟聘人员,并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提出,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本次聘用人员全部纳入所在单位事业编制,为全额事业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应聘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期五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成立柳林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贾殿林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东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社局局长
李强县食药监局局长
刘成平县编办主任
马春明县财政局局长
刘哲平县卫生局局长
刘探海县公安局纪检组长
成员:李茂斌县人社局副局长
郝改俊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李海宽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成明明县人才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办公室主任李东明(兼),办公室副主任李强(兼),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格责任追究。
举报电话:县纪检委:0358-4022355
县人社局:0358-4022513
县食药监局:0358-4024624
本方案由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